前NBA球員羅爾-鄧最近在《Knuckleheads》節目中談到了他在湖人隊的經歷。鄧表示,他希望能夠打球,成為球隊的一部分,他想要做出改變。但是球隊告訴他他們要走另外的方向。他們曾經進行了多次對話,一個月他們說要讓年輕球員上場打比賽,過了一個月又告訴我要我恢復比賽狀態,等我開始恢復訓練之後,他們又突然改變主意讓年輕球員打比賽。
在第二年,我已經不想在這個球隊打球了。他們一會讓我上場打球,一會又不讓我上場。我的經紀人也在為我努力爭取機會,但是球隊給了我這麼多錢,卻又不讓我上場。為什麼他們不給其他球員一份合同呢?我想打球,但是他們不允許我上場。
2016年休賽期,湖人隊和羅爾-鄧簽下了一份價值7200萬美元的4年合同。然而,2018年9月,湖人隊使用了延伸條款裁掉了羅爾-鄧,提前支付了他在18-19賽季的1435萬薪水,剩余的1000萬將分兩個賽季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