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人被判处死刑,你会毁家纾难去造反吗?
在后世人、尤其是现代人的眼里,阿巴亥的死,是“被皇太极逼迫自杀”。但是放在当时,阿巴亥的死,叫作“殉葬”。
我们常常听人说,明宣宗朱祁镇废除了殉葬制度。但是也要知道,明朝皇帝废除一项制度,只在明朝范围内有效。女真人建立的满清,是不听他那一套的。也就是说,在努尔哈赤、皇太极的时候,殡葬仍旧是一项通行的制度、甚至是风俗。
努尔哈赤是大汗,是那个政权里的最高统治者。当他死后,让他的奴仆、妻妾、大臣殉葬,都是“合理合法”的。秦始皇还遗命儿女殡葬呢,虽然是伪诏,可是敢编造这样的谎言,就说明在当时是有一定可信度的。而初创时期的满清,在人道主义方面,并不比两千年前的秦朝进步多少。
所以,皇太极说,努尔哈赤遗命阿巴亥殉葬,很多人都信以为真——阿巴亥从前曾与努尔哈赤的儿子有过绯闻,并因此一度被休弃,后来又被重立为大福晋。如果单从男女情感的角度来说,努尔哈赤生前舍不得,死后才报复出轨的妻子,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另一方面,皇太极是新一任的大汗、统治者、最高领导。他说出来的话,就具备法律效力。他让阿巴亥殉葬,等于阿巴亥犯罪被判死刑。除了大刀王五和《闯关东》里的朱传武,你见过几个人劫法场?
兄弟争执,是很常见的。但要反抗国家领袖、国家法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