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兴逝世前后,有多部黄兴文集出版,为推动黄兴及辛亥革命史研究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搜集不全、校对不严等原因,这些黄兴文集中不仅存在诸多错讹,而且还多有遗漏。《黄兴全集》新增黄兴佚著近千篇,并纠正了大量已出版黄兴文集中存在的错误,对于推进黄兴以及辛亥革命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学术价值。
黄兴(1874-1916)
二、《黄兴全集》编纂的理念和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驱为中华民族建立的历史功绩彪炳千秋!在辛亥革命中英勇奋斗和壮烈牺牲的志士们名垂青史!辛亥革命永远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一座巍然屹立的里程碑!”黄兴是辛亥革命时期与孙中山并称的革命领袖,为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为争取祖国的独立和民族的振兴,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他的遗著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其搜集好、整理好、出版好,以使其爱国思想和革命精神世代流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重要贡献。因此,鉴于此前已出版的黄兴文集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在搜集、整理和编辑《黄兴全集》工作中,坚持了以下理念和方法:
第一,求“全”。在搜集黄兴遗著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既注重运用内容庞大、功能多样的历史资料数据库,如《晚清民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爱如生》《大成故纸堆》《瀚堂近代报刊数据库》《中国历史文献总库•近代报纸数据库》等现代手段,又注意运用直接到图书馆、档案馆查阅尚未数字化的纸质历史文献资料的传统方法,先后前往全国各地查找资料,以扩大搜集范围,提高搜集的效益和效率。二是境内与境外相结合。在境内搜集的同时,还注重搜集境外的相关史料,并通过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境外的相关数据库和图书馆搜集黄兴遗著,以补充境内现存报刊资料的缺失。三是深入与广泛相结合。在通过历史书籍和当时报刊深入挖掘黄兴遗著的同时,将搜集面扩大到档案馆、博物馆、文物收藏界以及近年来出版的各种史料集。
通过以上“三结合”的方法,我们近十年来对黄兴遗著进行了大范围的深入搜求,认真查阅了境内外清末及民国时期的报刊、书籍100余种和相关档案资料、史料集等,搜集到大量的黄兴佚著。
例如,1911年11月,黄兴在指挥阳夏之役时,发布了不少命令。已出版黄兴文集均从曹亚伯的《武昌革命真史》中收入了其中的10篇。但我们发现,2006年由尹文华,叶青主编的《辛亥首义功臣熊秉坤》(《武昌文史》第十八辑)一书中刊登了时任民军第五协统领熊秉坤抄录的黄兴在阳夏战争期间发出的另外20余件命令。
又如,前人所编黄兴文集中民国以后的黄兴文电多来源于上海《民立报》《申报》等少数几种,搜集面并不广泛。我们通过查阅境内外图书馆所存的旧报刊,从中发现了大量黄兴的佚电和佚文。
黄兴不仅是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革命家、军事家,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诗人和书法家,生前中留下了大量的书法作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文物市场繁荣,又有一批黄兴书法作品及书信原件陆续被发现和展出。我们从中不仅新发现了大量黄兴的书法作品,而且还“淘”到了已出版黄兴文集中未收录的黄兴致孙中山、张继、黎元洪、陈宧等人的信函、明信片等不少“宝贝”。
第二,求“原”。在黄兴遗著的搜集、整理和编辑中,我们忠实原创、原作、原意,注重选用黄兴著作的原文、原件、原电等原始文献,同时加强考辨和校对工作,力求黄兴著作的原始性和正确性。
例如,黄兴于1910年5月13日复孙中山书,前人所抄版本错误较多,我们重新核对了原件的影印件,一一订正了以前的错误,确保其原始性和正确性。
又如,《黄兴集》所收《在驻沪国会议员欢迎会上的答谢词》一文,其所标出处均为“上海《中华新报》1916年7月12日。但经查考,1916年7月12日上海《中华新报》上查无此文,而前一日即7月11日,该报以《黄克强之答词》为题刊登了此文。再经比对,该两集所录此文与《中华新报》上的原文相差甚远,不仅错漏较多,还有明显的删节痕迹。为此,我们对照原文,对该文进行了补正。
再如,《黄兴集》中所收之《与陈炯明等反袁通电(1915年5月21日)》录自《护国文献》,但将其与1915年5月29日的《神州日报》上的原电对照,则发现前者错漏多达30余处。我们亦对照原文,对此文一一作了修正。
此外,前述《黄克强先生全集》所收黄兴1916年7月13日、7月27日的演讲等,其所注出处虽均为“据党史馆藏《民国日报》抄本”。但经查对《民国日报》上所刊原件后发现,前者错漏甚多,均需要重新校正。同时,我们在查对原件、原文、原电过程中对个别字词也反复进行核对,发现和订正了前人诸多的失误。例如,湖南版《黄兴集》中《致井上馨书》末有“敬请传安”之语,但汉语中无“传安”之说,经查对原件,是为“伟安”之误。《为吴崑书所南诗》中的“天高望岂知”应为“天高问岂知”;“有怀长不拜”应为“有怀长不释”。又如,中华、湖南两版《黄兴集》中《题周维桢烈士像》有“不旬日下名城以十数”之语,经查对原件,是为“不旬月……”之误。再如,《黄兴集》中《与谭延闿等发起洞庭制革股份有限公司招股广告》,中华版《黄兴集》有“傥萃不大,多数无恒产之人日与言均产”之语,而湖南版《黄兴集》中此句为“傥萃不大多数无恒产之人日与言均产”,均令人费解。经查对,原件为“傥萃大多数……”,这样,原文的意思就好理解了。还有,中华、湖南两版《黄兴集》的《致二姊书》中有“虚度去世”之语,经查对原书,“虚度”系“虚受”之误。虚受,即黄兴二姊之子。等等。
这样,《黄兴全集》所收黄兴遗著尽量采用其原文、原件、原电等原始文献,并进行了认真的校勘工作,一般不用第二手史料,使之所收录的黄兴遗著直接来自原始件者占比在98%以上,从而有效地阻断了前人在转录或传抄过程中产生的错漏,确保了该集所收集主著作的原始性和权威性,使之更为权威、真实、可信。
第三,求“源”。民国初年,报刊林立,又各有不同的政治背景和倾向,因此各报当时刊登黄兴文电及演说时,往往会根据各自信息来源的渠道、版面安排的特点或政治立场作出不同的处理。因此,我们通过对当时不同报纸上所刊相同内容的黄兴文电及演说进行溯源,采用内容或要件(电文的抬头、署名、日期等)最全之“源件”,而不用删节件,从而确保黄兴遗著的完整性。
例如,《黄兴集》中所收《致各报馆电(1912年5月21日)》,录自1912年5月21日上海《民立报》。《民立报》所载该电的抬头是“各报馆鉴”,并未见代日韵目,该集即以该电的刊发时间为发电时间。但经查考,1912年5月23日广州《民生日报》和5月24日沈阳《盛京时报》均刊登了此电,格式和内容完整,抬头是“各省都督、各军司令、各军师旅长、各团体、局所,各报馆鉴”,电末有代日韵目“巧”,故此电应为“源件”,其日期应为1912年5月18日,是发给各省都督及各军队长官和社会各界的通电。因此,我们采用广州《民生日报》和沈阳《盛京时报》所刊之此电。
又如,《黄兴集》有录自1912年6月17日上海《民立报》上的黄兴6月14日的解职通电,其抬头为“北京袁大总统、国务院、参议院、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上海《民立报》鉴”,经查考,此文抬头实系前一日《申报》刊发的此电中具体列各省及各称报名抬头的简化,因此,我们采用《申报》的“源件”为底本,以恢复其历史真相。
再如,对于前述黄兴1912年6月23日在上海各界欢迎会上的演讲和1912年9月15日在北京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欢迎会上的演讲,我们未沿用上海《民立报》的版本,而是分别采用了《天铎报》和《民主报》上的“源件”,从而保证了黄兴这两篇演说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此外,《黄兴集》所收《致湖南省议会及军政界电(1916年8月下半月)》,录自《黄兴未刊电稿》,但其抬头、署名、日期三缺。经查,1916年9月2日《长沙日报》曾刊登此电,抬头、署名、日期三全,其抬头为“省议会、各行政官署,各军师长、旅长、团长,各商、学界,各报馆,岳州、凤凰、零陵各镇守使钧鉴”,其署名为“黄兴、熊希龄、范源濂、章士钊、徐佛苏、李执中、彭允彝、欧阳骏声、钟才雄、周大烈等同叩”,其日期为“卅一”,从中我们知道,此电是黄兴与熊希龄、范源廉、章士钊等9位旅沪湘人联名于1916年8月31日发出的。因此,我们采用《长沙日报》上所刊登的“源件”。
第四,求“真”。由于年代久远以及当时编辑出版等方面的原因,许多黄兴遗著存在日期不全或缺失的情况,而此前出版的黄兴文集,对于这些方面的考证却存在许多错讹,导致这些黄兴遗著的“失真”。有鉴于此,我们加强了这些方面的考证力度,力求通过严谨的考辨,去伪存真,避免“失真”的现象。
例如,对于前述湖南人民出版社版《黄兴集》所收黄兴致谭延闿、陆荣廷异日重复的三电,我们经缜密查考和分析,得出黄兴此电应发自2月的“蒸”日,即1912年2月10日的结论,从而去伪存真,保证了此电的真实性。
又如,《黄克强先生全集》和《黄兴集》均收录了黄兴《致北京国民党本部电》,所标日期分别为“民国元年十月十七日”和“1912年10月18日”,出处均为“上海《民立报》1912年10月18日”。但我们在此日的《民立报》上查无此电,而是分别在1912年12月17日的武汉《国民新报》和1912年12月18日的《民立报》上查到此电,且《民立报》上此文前曰:“日前,黄克强先生为俄库事由湘省寄国民党本部电一道,略谓……”又查,黄兴于12月16日离湘赴汉,故其正确的日期应为1912年12月16日之前的12月中上旬。
再如,《黄兴集》收有录自上海《民立报》的《在北京国民党本部欢迎大会上的演讲(1912年9月15日)》和由《黄克强先生全集》中录自1912年9月17日的《中华民报》的《政党要注重党德、党员须抛弃权利心——民国元年九月十五日在国民党垦殖协会欢迎大会演讲》一文改题的《在国民党和垦殖协会欢迎大会上的演讲(1912年9月15日)》二文。但经查,1912年9月15日下午只有国民党垦殖协会在北京虎坊桥湖广会馆开会欢迎孙中山、黄兴等人,而当日北京国民党本部并未举办欢迎孙黄大会。因此,我们将前文的标题改为《在国民党垦殖协会欢迎大会上的演讲》,而将后一篇则处理为同题异文。
还如,《黄兴集》收有《自述革命历史(1912年9月12日)》和《在旅京善化同乡会欢迎会上的演说(1912年9月12日)》两文,分别来自1912年9月28日《申报》和1912年10月2日《长沙日报》,并根据两报提供的信息将其时间判定为1912年9月12日。但经查考,《申报》刊登的此文实源自1912年9月22日北京《亚细亚报》和《民主报》对“昨日”黄兴活动的报道,因此,黄兴此演说的正确时间为9月21日,并非9月12日。因此,我们将前述二文和《民主报》上刊登者共三篇,处理为同题异文,时间均为1912年9月21日。
此外,与黄兴著作相关的一些人物史料的真实性也值得注意。例如,黄兴曾于1916年为汤南桓书联。《黄兴未刊电稿》和湖南版《黄兴集》对汤南桓的注释为“汤增璧之父”。经笔者查考,此说有误。因为汤增璧的后人汤志江在其主编的《中国民主革命先驱汤增璧》一书的后记中说,“曾祖父幼年丧父”,其祖父汤南桓对汤增璧有“难忘教养之恩”。而汤增璧之孙汤泰均也在《矩范犹存的开国耆硕——记祖父汤增璧二三事》一文中说,那副对联是“黄兴写给我高祖父汤南桓的”。由此可证,汤南桓并非汤增璧之父,而是其祖父。
第五,求“实”。众所周知,《中国同盟会盟书》《中国同盟会总章》和《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是同盟会的三个重要文献。史料显示,1905年7月30日的同盟会筹备会上,黄兴、陈天华被公推审定孙中山草拟的《中国同盟会盟书》。该《盟书》经黄兴修改三处后定稿。同时,会议又推选黄兴、陈天华、宋教仁等8人起草同盟会章程。同年 8月20日同盟会成立大会上,黄兴宣读了他们所拟的同盟会章程三十条,经众人讨论和修订,改定为二十四条。史料还显示,1906年秋冬间孙文与黄兴、章炳麟等制定同盟会《革命方略》,包括《军政府宣言》《军政府与各处国民军之关系》等11个文件,备各地革命党人武装起义时应用。上述三个重要文献早已被收入孙中山文集,但却未被前人收入黄兴文集,这不能不说是《黄兴集》的重大遗漏。我们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上述三个重要文献收入《黄兴全集》,以恢复历史的真相。
民国成立后,黄兴曾任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总长、参谋部总长、大本营兵站总监和南京留守府留守等公职。对于黄兴担任各类职务期间,这些部门发出的命令、批示和文电,是否属于黄兴的文牍,是否应收入黄兴文集,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黄克强先生全集》编者认为,这些命令和文电应当属于黄兴的公牍,故将其部分收入该全集。而中华书局版和湖南人民出版社版《黄兴集》的编者则以这些命令和文件未署有黄兴之名,不属于黄兴的公牍,而将其全部拒之于两种《黄兴集》之外。对于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我们予以高度重视,特地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阅了该馆所存上述部门的档案。通过阅档,我们发现,陆军部、参谋部、南京留守府成立后,在办文、发文和归档的管理方面已经非常规范和严格。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军衡局《暂行章程》中的“办事细则”规定:“凡总次长命令指办之件与本局发生之件,及外来文电关于本局权限以内之事,均由副官送呈局长查阅,俟局长决定后、再分送各科办理。局员分派之件,由各科拟定办法,送呈局长核准后,另缮存案稿纸,呈总、次长判行”。“凡总、次长判行之件,随时交书记缮就签发”。目前所见上述部门存有的文稿内常见黄兴的修改之处,文稿前均有签批单,陆军部的签批单在“总长黄(陆军部总长黄、陆军总长黄)”的一栏,均有黄兴亲笔所签的“行”字及所签署的日期。由此可见,黄兴在担任上述部门“一把手”期间,这些部门以部(站、府)名义发出的公牍文件,都是经黄兴修改、审定和签批的,是黄兴思想、主张和意愿的表达,也是黄兴履职的见证,故应当全部视同黄兴的公牍。因此,《黄兴全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黄兴任职期间这些部门的公牍文件(包括档案馆所存及当时报刊所登的)全部收入。
陆军部文件签批单
总之,经过近十年来对黄兴遗著大范围的深入搜集和精心整理,并经认真校勘和整理后,《黄兴全集》提供给广大读者的黄兴各种著作共2027篇(不含同题异文者63篇),比刘泱泱所编《黄兴集》收录的1073篇(剔除重复、误收及同题异文者)增加 954篇,相当其1.89倍;凡140余万字,增加70余万字,无论是在篇目上,还是在篇幅上,均将近翻了一番,应当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黄兴著作结集。(未完)
(原载:《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年第3期;邓江祁编《黄兴全集》已被列入国家“十四五”出版规划,即将由岳麓书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