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皇权时代必不可少之角色,自汉代以来,中国任何一个帝制政权都有宦官的身影,朱元璋的大明帝国也不例外。早在元至正二十年(1360),史籍中就已有朱元璋任用宦官的记录,此时明朝尚未建立,朱氏名义上还依附于龙凤政权。至朱元璋称吴王后,于吴元年(1367)九月,正式设置内使监和御用监,此二监的监令品秩一度达到三品。明帝国正式建立后,宫廷中的宦官数量也迅速增长,并“命吏部定内侍诸司官制”,明代宦官体系由此开始形成。
洪武一朝是朱元璋对明代宦官机构的设计时期,也是宦官机构在发展中频繁调整的阶段,仅是全面更定内府官制,至少就达到6次之多,还不包括个别衙门的设置和废除。经过频密调整,至洪武三十一年(1398)形成了十二监、二司、七局,后世所称的“二十四衙门”在此时已有二十一所(宝钞司、混堂司和浣衣局三个机构尚未成立)。
圆形铜质“御马监”驾牌,明
按《明史》说法,洪武一朝朱元璋是严禁宦官干政的,直到永乐时期,大量重用宦官并设置东厂才是明代“宦祸”之始。朱元璋对宦官具体严到什么程度呢?《明史》说,太祖不仅不许宦官读书识字,甚至还悬挂铁牌以警示。后人往往认为监军、专征等由宦官出使担任职责,涉及军政的现象“实始永乐时”。实际上朱元璋的禁阉远远没有人们认为的那么夸张。宦官奉使的现象在洪武朝就已出现,早在洪武元年,朱元璋就曾派文官兰以权和一名叫马仲良的内侍一同往谕广西招抚当地土民,这才是明帝国建立以来“内臣奉使之始”;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又派遣尚膳监宦官而聂、司礼监宦官庆童使陕西河州。当然,对于洪武朝便开始使用宦官任使之事,《明史》也没有回避,而是解释为虽有其事,但宦官皆不敢窃权。
这个论断与洪武一朝对宦官的驾驭政策有关。虽然洪武有宦官参加政治活动,但总体来说处于被压制状态。仅是《明太祖实录》中,朱元璋严禁宦官干政的训诫就达7次之多。洪武末年,朱元璋废止锦衣卫的同时,宦官衙门也在这一时期一度受挫。不过朱元璋并非独压宦官,而是包括宰相、武将、文官等一切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因素皆在其压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