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2月的一天清晨,中世纪末最伟大的思想家、天文学家布鲁诺在罗马著名的鲜花广场上,被处以火刑。在悲壮的钟声下,他向围观的人们庄严的宣布:“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即将来临,真理终将战胜邪恶!”最后,他高呼“火,不能征服我,未来的世界会了解我,会知道我的价值。”
之后,刽子手残忍地用木塞堵上了他的嘴,然后点燃了烈火。布鲁诺在熊熊烈火中英勇就义。
这位继哥白尼之后,勇敢地捍卫和发展太阳中心说的标杆式人物,在黎明即将来临之前,在残酷的火刑中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然而这只是欧洲中世纪酷刑的冰山一角,与火刑相对的还有水刑,通过灌水,然后踩爆犯人的腹部,之后就是痛苦的死亡过程。
除此之外,中世纪的欧洲还流行过一种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凌迟近似的刑法,行刑方式是用钩子把钉在柱子上犯人四分五裂,肉连着骨骼一起掉落,宛若解剖。
从四世纪到十七世纪的中世纪,这些酷刑长期存在于欧洲,成为寻常百姓人尽皆知的思想“枷锁”。究其长期存在的原因,正是欧洲中世纪特殊的社会性质所致。
古罗马帝国代表的欧洲文明在公元一世纪前后盛行一时,之后古罗马文明的衰败仿佛暂停了欧洲文明前进的发动机。知识被教会垄断,普通百姓变得目不识丁,相反教会几乎对所有社会现象都拥有最终解释权。
这些教会专权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喜欢不断探索的欧洲人来说十分禁锢,以至于挑战教会权威的事件层出不穷。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的酷刑就应运而生了,成为了压制民间自由思潮的急行军,任何不守规矩的表现就有可能和这些酷刑面对面,这成为当时欧洲维系统治的法律方式。
欧洲中世纪教会的奴役、压迫、无知、愚昧,辅以白人的认真、一丝不苟、虔诚得以成倍放大,制造了无数恐怖的惨剧。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如此丰富的酷刑方式都在那个时代如同家常便饭。
这种现象直到文艺复兴后才开始好转,启蒙运动加上伟大的航海时代,欧洲才逐步脱离黑暗的中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