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鲜事 热点 清朝军功顶戴明明是至高荣誉,后来为何成了鸡肋?从档案分析原因

清朝军功顶戴明明是至高荣誉,后来为何成了鸡肋?从档案分析原因

在有关清朝的电视剧中,我们经常能见到黄马褂的出场,黄马褂象征着荣誉,除了皇帝的贴身侍卫之外,只有有功的大臣才有资格穿着。与黄马褂一样,军功顶戴也是一种对于有功之臣的赏赐方式,这种方式起始于乾隆末年,发展到嘉庆年间建立起了比较全面的管理制度。

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说发放数量过多,发放领域也越来越宽泛,以至于军功顶戴的价值越来越低。本来获得军功顶戴荣誉的人应该能在朝堂之上谋得一个武职的,但由于数量过多,最终演变为只保留“顶戴荣身”的形式,与黄马褂这种有许多实质性好处的嘉奖根本没法比。

清朝的官员是以官帽上面的装饰来区分品级的,因为皇帝嘉奖官员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赏给某品顶戴”。“军功顶戴”就是清中期起从顶戴之中衍生出了一种嘉奖方式,一般会被简称为“军功”,这种嘉奖方式一直被清廷使用,主要用于奖励有军功的人。但此类嘉奖方式的起源有些模糊,甚至皇帝对于其具体来历都不甚清楚,各种典章对它也没有系统记载,唯一能寻到踪迹的地方,大概只有过往的奏折。

嘉庆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嘉庆帝下谕:“前据德楞泰奏,蓝翎五品军功赵洪周掳入贼伙,将苟文润歼毙献功。业经降旨,将赵洪周仍以五品顶带赏戴花翎,并以千总补用矣。因思军功乡勇,年来各路军营奏报,屡见此项名目。”当时清廷正在镇压川陕等省白莲教起义,清军赵洪周杀死了起义军主要领袖苟文润,于是被称为“军功”。

嘉庆帝后来注意到了奏折中的描述,他认为“顶带为名器所关”,不能由臣下擅自授予,还命令求兵部查明“究竟军功名目始自何年、何处军营,系由何人首先赏给,有无奏咨成案”,可见军功的发起人并不是皇帝。

兵部在之后复奏,报告了本部的调查情况,原来大起义爆发的时候清军战力不足,于是清廷只能大量招纳平民百姓作战,为了奖励这些有功乡勇,便设置了军功顶戴。从前惯例奖励是用官位来进行的,但此次参战的许多人都是白身,随意奖励官位会造成冗官现象,不给予奖励又说不过去,所以部队中的人就想出了这样一个兼顾的方法。在他们看来,军功顶戴本质上是一种品位,而不是职位。

嘉庆皇帝查清楚了军功顶戴来历之后并没有听之任之,而是拟定了一个初步的管理办法,他认为军功顶戴授予不请旨于理不合,于是下谕强调赏赐必须请旨:“顶戴为名器攸关,无论四五品阶级渐崇,即八九品虚顶藉以荣身,亦当奏请赏给……赏功之典,非可以市私恩。嗣后遇有应行奖,励之处,俱当奏明请旨加恩,不得仍前擅给,以示慎重名器之意。”这样一来,军功的颁发权利再次回到了皇帝手中,也体现了“赏罚出自朝廷”的观念。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军功顶戴的赏赐实在太多,根本无法一一请旨让嘉庆帝定夺,所以大部分军功还是由军队里的人直接颁发的。川陕白莲教起义平定后,陕西统计在案的944名获颁顶戴者中有755名未经奏明,皇帝也无可奈何。

之后嘉庆帝还下谕重新规整了已颁发军功的等级,对于那些没有贡献的人,甚至要收回军功。为了提升军功的价值,他也改变了之前得军功者没有职位的做法,让乡勇和兵丁以1:2的比例来填补缺额,军功的地位得以提升。

嘉庆朝通过各种上奏、议复与上谕,军功顶戴的发放和补缺有了许多规章可循,军功的管制自此变得比较严密。但之后各地起义频起,越来越多的乡勇加入到战斗中来,军功也就越来越多,所以之前定下的规制完全是名存实亡,无法真正实施。每次战争结束之后,无论战争是否取得胜利,为了激励将士们,清廷都会奖励许多军功给战争中的出力人员,这便导致了军功顶戴的泛滥。

而军功顶戴泛滥之后,授予权便逐渐从皇帝手中下移,毕竟皇帝日理万机,数量众多的授予不可能让他一一首肯。鸦片战争时,在扬威将军奕经幕中的贝青乔曾如此描述当时授予军功顶戴的情形:“初,文武投效人员咸以劳:绩求将军(引者按,指奕经)保奏,将军不忍拂众心,姑叙一折,以备上闻,谓臣驱策无状,以致众人不能得功,然一载以来,出力人员,似可少加恩奖云。

继闻有回京之旨,乃遂不敢上,只咨明吏、兵二部,赏给众人功牌,功牌者书明何功,付其人以为执照者也。将军颇珍惜之,仅赏六十六.人,仆幸与焉。余皆令文参赞及容照、杨熙与翼长段永福给发,盖凡带兵官例皆得以功牌赏人也后兵勇既撤,容照与熙之功牌印板未经销毁,县丞萧以霈等得之,私于苏杭间托人售卖,六品价数十金,八九品价十余金,后价益廉,数金亦可得矣。”里面说到的“功牌”就是军功顶戴的凭证。

奕经战败后回京自然不敢请奖,为了安抚手下便“仅赏”66名部下功牌,功牌的颁发不需要特意去请旨,只需要经过吏部兵部同意即可。这种做法违背了嘉庆帝的规定,但却是当时官员的常规操作,法不责众,清廷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约束他们。

同治元年四月,御史梅启照还奏称“府道各官皆自行颁赏,名器太滥,殊无限制”,主张“令随时造册咨部,其不应专折奏事之员,不准自行颁赏,以昭贵重”,也得到批准。这封奏折虽然明面上是为了解决军功泛滥的问题,但实际上却导致军功颁发权正式下移,从此“专折奏事之员”颁发军功就是得到了朝廷正式首肯的行为。而且所谓的“专折奏事之员”也只是一个说法,大家依旧延续从前的做法自行颁发。

以往颁发的军功顶戴一般都在五品以下,四品已较少见,未见三品以上者。梅启照奏折称,“各营功牌,向自九品至六品止,原以奖出力捐资之人,近来各路颁赏功牌有加至五品者”,主张“嗣后赏给功牌不得逾六品”。

官方规定的军功品阶是不能超过六品的,但是在咸同年间镇压云南回民起义的过程中,“滇省督抚所赏功牌,竟有至二三品者,其司道府暨武职等官,亦公然以四五品功牌赏人,舆台贱役,无不滥膺顶戴。尊卑等级,荡然无存”。由此可见,军功泛滥的时候品级也随之泛滥。

那彦成、方维甸复奏中曾提到,乾隆年间镇压林爽文起义时,常青赏军功顶戴340余人,福康安赏110人”。这场起义持续了一年半的时间,战争中颁发的军功数量也极多,对于这种不需要付出成本的赏赐,各地官员都表现得十分大方,动辄就是上百张功牌。陈友元的《时事叹》中是如此描述的:“县主功牌随意给(乡勇要功牌者,节县主不论有功无功,发出数百张)。”由此可见,当时的军功数量必然十分庞大,根本无法进行详实的记录。

军功这种赏赐既没有职位,也没有物质奖励,再加上军功数量如此之多,于是伴随着数量的泛滥,民间开始产生了军功买卖这种生意。“是时名器之滥,真‘羊头关内侯’‘羊胃都尉’矣。五品军功售洋十元,六品售六元”。一开始这种买卖是私底下进行的,但在军队面临经济危机,军饷不够的困境时,就被摆到明面上,官方也开始售卖功牌,以此为战时筹饷。

如在咸丰三年(1853年),在湖南办团练的曾国藩致函藩司徐有壬,将出售功牌称作“好买卖”,足见当时买卖功牌的普遍。很多人从中窥见了商机,到了鸦片战争时期,市面上开始出现伪造功牌。很多商贩做了假的功牌进行售卖,蒙骗无知百姓,“乡曲愚民受其诳骗,辄以数十千文即可得六品军功执照”

军功数量膨胀之后,颁发领域也变得宽泛,从前军功虽然只是品位,但也只能颁发给有军功的人,之后逐渐能够颁发给非军队内编人员。比如说颁给保甲长,保甲长在清朝时期属于贱役,地位十分低下。

咸丰年间有一位名叫刘如玉的知县认为“本朝军功品级,从事戎行者随时以示鼓励,不少靳惜”,地保、甲长两种人职位虽然低贱但是职位却十分关键,于是授予军功顶戴,之后军功还以同样的原因被颁发给游民首领等社会边缘人物。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重文轻武心态,军功作为武阶的赏赐不被重视。

军功顶戴滥发以后,它难道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吗?军功虽然比不上黄马褂,但很多武人也是因此发家的,比如董福祥原为西北回民军头领,降清后被授予五品军功,海军军官中也多有以授军功顶戴起家的。

那为什么那些无法靠军功起家的老百姓也争相购买军功呢?那自然是因为有军功的人拥有一定的特权,比如说在买官的时候享受优惠,还能减免徭役,实际上就相当于清廷对外办理的会员卡。此外在很多小地方的人眼中,军功也属于一种荣誉,有着“荣身”的价值。

将军功放在清廷所有官阶制度中进行对比,那自然是不值一提,甚至很少有人对此做专项研究。但是它作为一种嘉奖方式,在战争中对军队中那些非编制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凝聚作用,给予了很多武人发家的机会,也让那些游离于社会之外的边缘人群有机会得到来自朝廷的赏赐。

对于政府来说它也是救命稻草,在内忧外患的动荡岁月中,清政府用售卖军功的方式,解决了许多经济问题,以低廉的成本安抚民心,从这种角度来看,军功的存在有着其独特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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