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这场战争正如一场长达八年的灾难,深深盘踞在老一辈的记忆深处,触及仍倍感伤痛。但灾难不曾让中国的银幕事业就此止步,在那段电影史里,还有这么一个家喻户晓的“金鱼美人”,她活跃在荧幕上,为许多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带来精神的慰藉。
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出身于日本的一户汉学世家,于1920年生于中国辽宁省北烟台。1932年,山口淑子的父亲因陷入平顶山事件中受到当局的拘留,事后山口淑子举家迁居沈阳。在山口淑子13岁时,她认了当时的亲日派沈阳银行总裁李际春为养父,因此得名“李香兰”。
同年,她跟随一位白俄罗斯女高音歌唱家学习声乐。一次,她为老师的个人演唱会做暖场表演,此次一登台,便被奉天广播电台相中。1943年,怀揣着对中国文化的热爱以及对“满洲国”的无限期待,李香兰在广播电台首次献唱《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一时间,这位满腹才华女子红遍了大江南北,人人都知道她是“人美歌甜的李香兰”。
李香兰成名后,又陆续为日军出演了一些电影,大多是对于日侵华的粉饰,就这样,李香兰在无形中成为了日军在华推行军国主义政策的“糖衣炮弹”,而这位单纯热爱歌唱和表演的玲珑女子却浑然不知。此时的李香兰,人人以为这位拥有较好溶媒和甜美嗓音的女星是个地道的中国人,正是这种误解,给李香兰后来的生活带来了不可扭转的厄运。
李香兰的前半生几乎都是在中国度过,只有在成为日本演艺公司名下艺人的日子里,她才因公偶尔“回国”。第一次“回国”,经过日本海关时,李香兰遭到了一位日本海上警官的训斥,不知所以然的李香兰才明白事情原委。原来,她手执日本护照,却穿着中国旗袍,那位军官认为这样辱国辱民,甚至要求李香兰立刻换上和服才肯罢休。
此时,李香兰才深深认识到中日深如沟壑的隔阂,如梦初醒的她迷惘又痛苦。中日的关系日渐紧张让李香兰在夹缝中艰难生存。抗日结束后,李香兰因“文化汉奸”的罪名被带上法庭的被告席,又因日本国籍使得罪名无法成立,旁听席的中国观众无不愤怒抗议。李香兰在众怒中唱起了那些昔日被口耳相传的歌,声声泪泣。最终,李香兰无罪释放。
事实上,曾帮助日军宣传军国主义被李香兰视为一生的耻辱,忏悔与自责伴随着她度过了余生。在那些经典旋律的余音里,我们只愿耄耋之年的李香兰老人能活得内心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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