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年四月初,吴县所治的南面有一小镇,名为肖泾镇。这地方距离湘城市集仅有四五里地。这个镇上,每遇清和的日月,时常举办各式各样的迎神赛会,有一位记者这次正好赶上,住在湘城的旅社时,听传说这肖泾镇上发生了一件大案。开初不详知内情,后来才说破案,令时人为之惊诧。
这镇上有位姓何的人家,家主何某以农耕为生活计。家中,他上有白发之母,下有一子一女,儿子年仅六岁,他的妈妈还未给他断奶,每日仍断不了为他哺乳几次。何妻也出身农家,同样伴丈夫躬耕而食。这何家五口,虽然家境并不富裕,可日子过得也还平和安逸,外人看去,似也怡然自得。
然而,遗憾的是,这家主何某稍有一些癔病(一般指分离性障碍,由精神因素作用于易感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喜怒无常,自然就与邻里会有些冲突矛盾生出,致使与邻人不尽和睦。好在这种现象不妨碍种田耕作。数年之后,这何某家境竟也渐渐地好了起来,还有了些许的积蓄。可是,就在四月的一天,大祸自天而降,使这家人全都丧命,终致灭门。
这一天,邻居的人发现,平日何家人都是早早地起来做饭,准备下田,今天却久久地不见动静。太阳都已近中午,还不见开门。开初,邻人以为昨天晚上他们或许有事迟睡了,所以今天就晚起吧,也就没大在意。可是,一直到过了午饭后,太阳都已过午偏斜了,仍不见有任何响动。乡里人都从田间回来了。这样,何家的东西紧邻才觉得十分奇怪,心生异念,遂去敲打其门,仍不见里面回应,就更加怀疑,遂叫来几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来,强行把门撬开,奔进去察看。
待邻人进到何家一看,只见家主何某已自缢于室,门侧有把尖刀弃于地上,地上到处都是血迹。邻人见此情景,立即大惊失色。人们马上怀疑,何某已自己上吊死了,可又何来这把带着血的尖刀呢!这其中肯定有异常。大家动手把何某解放下来,他已死多时,尸体僵硬冰凉。把他放下来之后,又去内室。看见一个孩子也死在内室门里,被刀子刺伤数处,血仍在汩汩地流着。寝室里,那位老太太也死在地上。何某的妻子和她的那位正在哺乳的小儿均死在床上。血流满床席,全都被尖刀刺中要害。这满室的尸体、鲜血,令见者人人心惊肉跳,无不目瞪口呆,汗流浃背。更有几位胆气小的人,早就跑了出去。
这么大的事件,自然立刻就有人报告到了当地保甲,那里保甲听后,也如晴天霹雳,赶忙跑来查看,到现场,他更感震惊,还因不明情由,直称奇怪。再把室内到处检查一遍,大部分地方看不出有什么痕迹,唯有一只箱子,看来是被人撬开过,有一只被搞坏了的铜锁还掉在地上。保甲出来赶忙奔去报告了县令,县令也与众人一样为这一家五口被杀的大案吃惊,急急忙忙地带着有关人士到出事现场来查验。
在看家主何某尸体时,说是他自我上吊死去,可他的脖子上却有刀痕,看来是自刎不死才去上吊的。那老太太和妇人的子女,均是被刀杀是十分清楚的。令人感到大疑问的是,当问及街坊四邻,昨夜可听到夫妇争吵声或别的响动,邻人回答说,没有听见。县令又问何某家平日的一些状况,邻人都说:何某长久以来就有癔病,喜怒无常,争吵有时是有的,也能听到。这次,也许是自杀也说不定的。县令以为这分析有些道理。
县令再对案子进行分析,认为,何某先是想上吊死去,可不能死去,遂就用刀刺颈脖,所以,尖刀就掉在了他上吊地方的地上了。而何某的右手,还是握拳状,这看来一定是上吊后掷刀于地了。所以,最后认定,此案为癔病人自杀全家。街坊四邻也以为是这样的。没有人与县令争吵,死者也无苦主家人了,命族人草草殓埋了一家尸体,就算了事。这案子哄动了四邻八乡,人们谈起,议论起这案子,都认为是癔病人自杀全家,并对此结论深信不疑。
后来,记者在上海遇到来自湘城肖泾镇方面的朋友,二人又谈起这个大案子来。记者问友人,此案如今可曾有什么变动呢?真的还是原来那样的结论,癔病人杀死了他的全家。友人说,对这案子,他也有怀疑。就问记者,看来你也有疑点,先说说你的怀疑之处来。记者告之曰:那癔人虽然狂乱,可也决不至于连杀四人;而且一只箱子好像被人开启过,这是特别让人怀疑的地方。
记者的友人说,我所怀疑的地方比你可能要深一点。我想,癔人既然杀其母、其妻、其子、其女,是早已失去了正常的神经作用了,精神既已失常,他干完这些事之后,必然不会再去自杀,上吊。既是上吊死的,可为何验尸时候又有刀伤。说是刀伤来自他上吊不死再借以刀。可是,若是上吊之后定然是不能再执刀的,而若是自刎,又必不能再有力去上吊的。这都是人们容易明白的道理。所以,我想,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凶手总有一天会被擒获,说完就与记者分手奔去别处了。
又过了几个月时间,听说这案子被侦破了。据说,开初有个佣人来到肖泾镇,在何某家中作佣人。后来,发现这何家有百余金藏放在一只箱子中。何的妻子每有空闲时,就打开箱子清检那些钱款,看数量可否有变动。每当这时,她总是翻来覆去,手摸着那些钱久久不愿放下。这佣人多次见到这样的情形,就渐渐地动了念头,想把这些钱谋取归为己有。佣人还找来了一位姓屠的人共同来合谋动作。
有一天夜晚,这屠某就手操着刀子来到何家,因有这佣人侧应,很快就入堂登室。他们先是等何家的人入睡之后潜入把那装钱的箱子启开,取了内中钱款。要出去时那佣人说:从今以后,我不能再在这地方居留下去了,你赶快分给我金子,我马上就到别的地方去。姓屠的听到此话,对佣人说:你说得对,可是,你可以跑到其他地方去躲身、避祸,但我生于这里,长于这里,不能到外地去怎么办呢?佣人无法回应姓屠的。
后来二人就合计说,反正我们取走金钱,已惹了祸,为了解除后顾之忧,不如将这全家人杀掉完事。屠姓说完,马上就抽出刀来迅速地杀死五人,如同宰猪一般。杀完之后,姓屠的又说,我还有妙计,使外人不生疑心。这家的主人本来就有癔病,我就让他作自杀状。他很顺利地照自己的想法动作,将家主何某套入绳索中,再把那尖刀放于何某手中不能握,尖刀即就掉下地来。待到天快亮时,四方鸡鸣。他们二人才出了何家的门。将门反扣上走掉了。这些都是姓屠的与那佣人的口供。
这两个贼男女突然窃得百十金,以为自己从此富有,就逃到巴城去。在巴城他们二人挥霍无度,后来又因为分金不均,互相争吵,吵闹时道出原本实情,被人听见告发,才破了案。真是天网恢恢,恶贯满盈之徒无有幸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