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历史剧中,我们经常能接触到总督、巡抚、提督、都统、驻防将军几个官职。对于这些官职,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一直搞不懂几个官职到底管啥,谁的权力更大。下面,小编和大家聊一聊。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总督和巡抚。总督是清朝派驻到地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封疆大吏。总督的官阶大多是正二品,但也可通过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等职衔高配至从一品。巡抚的级别一般比总督低一些,巡抚一般是从二品,常加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职衔,其权限也比总督小不少。巡抚仅仅负责一个省的行政事务,不像总督经常管好几个省,而且还管地方军务。
不过虽然巡抚的品级比总督低、职权比总督小,但他们是平行的,因为他们全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二者没有隶属关系,平时二者互相牵制监督。所以经常出现总督和巡抚闹矛盾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督抚同城的地方。当然,有些地方没有总督,比如河南,所以河南巡抚被誉为巡抚当中的第一肥缺。此外,有些地方没有巡抚,比如直隶和四川,还有一些地方(如甘肃)和有些时间段,会出现巡抚由总督兼着的情况。当然,也有很多总督和巡抚井水不犯河水的情况,双方各管各的事情,总督侧重军事,巡抚侧重民政。不过,大部分总督和巡抚是不和的,这也正是清朝设置总督和巡抚的特殊用意。
提督、都统和驻防将军属于武官,都是从一品,只是职权范围不同。都统是八旗中各旗的最高长官,掌管八旗事务,地位很高,一般由满蒙王公或朝廷权臣兼任。而提督和驻防将军属于地方军事长官,管着地方驻防军,一个管地方绿营军,一个管驻防八旗军。不过,有些地方驻防将军的权力很大,比如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这五个地方,属于将军辖区,没有总督,他们不仅负责军务,还负责当地的民政,是地方军政民政的最高长官,是当之无愧的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