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被史学界称为“千古一帝”,民间却有不少人不服气。
其实,下面这件事就可足以说明康熙大帝的英明。
康熙帝亲政后,不久就于1673年6月17日发布一道有关人命问题的谕旨:
禁止八旗包衣佐领下的奴仆随主人殉葬。
也就是说,禁止殉葬。
殉葬制度,毁灭人性,十分残忍,但自古有之。
《左传,文公六年》记载:秦穆公死时,以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铖虎为殉。其他书也颇多记载。所谓殉葬,说白一点,就是活人陪死人去死。这个陋习相沿几千年,中外都有,上至皇帝、下至王公显贵,他们活着时有人侍奉,死后还要人做鬼卒,去陪伴他们,惨无人道。
这个陋习一度被禁止,但到了清朝,殉葬之风又盛行起来,努尔哈赤、皇太极乃至多尔衮等人去世,都要人殉葬。康熙的父亲顺治24岁死掉,下葬时由一等阿达哈哈番(官名,即轻车都尉)侍卫官傅达理去殉葬,当顺治的陪葬人,获得谥号“忠烈”。
在康熙时代,大清国中就是八旗官员死了,家奴也要选人去陪葬。
选中去殉葬,谁也不愿意去死,可又不得不去死。殉葬者万般无奈,逃不过一死后,为了自己的子孙或者死后获得一个名誉,又不得不表示自己很乐意去殉葬。
比如,努尔哈赤去世后,他的大妃被皇太极等人逼着去殉葬。大妃实在无法逃脱,只好哭着假意说:“我12岁开始侍奉先帝,丰衣足食,如今26岁了,又怎么舍得离开他?”——意思是自己舍不得离开先帝,因此愿意去殉葬。
这个死人要活人陪葬的制度,虽然沿袭几千年,因为其惨无人道,作为一代明君,康熙帝是极不赞同的。他认为,不管是谁,都应该有生存和活着的权利,不能随便将人置于死地,对男女老少皆如此。即使是在押的犯人也不例外,该死的,按法处死,不该死的,不能虐待致死。为此,他亲政不久就下令废除殉葬制度。
这个谕旨一出,举国欢呼!
为什么?
当官的,害怕为皇帝殉葬;当家奴的,害怕为主子殉葬。
康熙此举结束了清初以来的这一残酷习俗,体现出一个大政治家风度。仅仅这一历史功劳,他就称得上“千古一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