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以前用秦、晋地名封王,清朝却改成了恭、睿这样的“吉利话”?
其实,这个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吉利话”封王并非清朝首创。
皇子封王,是从西汉刘邦开始的,这种封叫“裂土分茅”,也就是有王爵、有领土、有官署,是正经立国。在这之前,周虽有分封,却封不出王来,因为周天子本人才是王,分封的子侄,爵位最高的也就是侯,反倒是宋国这种前朝殷商之后,封的是公爵。
在西汉法律层面,这些国王,比如代王刘恒、齐王刘肥,统称为“诸侯王”,或者简称“诸侯”,也就是说,“王”才是“诸侯”,而那些“拜相封侯”的萧何、曹参、张良的封爵则是“彻侯”,是二十等军功爵制的最高等,次一级的叫“关内侯”,比如景帝时代的丞相申屠嘉拜相之前就是这个爵位。
过往学术界往往采信古代史书注释中的解释,认为将“彻侯”改成“列侯”是为了避汉武帝刘彻的“讳”,然而,在里耶秦简中保存着一块“更名方”(《里耶秦簡》8-461简牍“更名方”),详细记载了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改“彻侯”为“列侯”,改“内侯”为“轮侯”,而这个信息,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早有记录。
无论名字如何,在西汉时,列侯、关内侯是不可能被称为“诸侯”的,这是个严谨的制度规定。
汉初的诸侯王,不但有自己的国家、领土,甚至有自己的宗庙、法律,也就是刘邦所分封的同姓诸侯王,在“法理”上就是独立的国家,只是要对长安的皇帝效忠罢了。
不过“原初法理”是一回事,帝王的权力意志是另一回事。在汉高帝、惠帝、高后时代认可的制度安排,到了汉文帝之后,即逐步推翻,一系列的“独立权力”也一步步地收回,比如在齐王嫡脉断绝之后,文帝即收回齐国封地设置郡县,推行“汉法”,一年之后,才将疆域广大的齐国拆分,封了一群“齐诸王”(齐、济北﹑济南﹑淄川﹑胶东﹑胶西﹑城阳七王均为齐悼惠王刘肥的子孙)。
至于淮南王刘长,罪名之一更是“不行汉法”,文帝将他饿死后,收回了淮南国的封地改为郡县,多年以后,才在民间舆论的压力之下,裂其地为三国(淮南、庐江、恒山三王均为淮南厉王刘长之子)。
“行汉法”之后,就是对人事任免权的侵夺,在汉初体制下,诸侯王相国或丞相往往是汉帝任命,而以下的重臣则由诸侯王任免,在景帝之后,此类权力都被收归中央,诸侯王的“朝廷”彻底成为空架子,甚至成为中央监视“诸侯”的耳目和代理人。
不过,实权的丧失并未否定“诸侯王”的法理地位,自两汉至魏晋,“诸侯王”都有“实封”的封国,也有一套“领导班子”,并且要到封国居住,称之为“就国”,所以,封王的王号,要么是单字的“国名”,比如赵、齐、楚、梁,这些往往是一流的、覆盖多郡的大国;要么就是双字的“郡国名”,比如河间、淄川、济北、琅琊、东海等,就是以郡名标识封地。
无论是“单字”还是“双字”,都是为了标识封地区域,基本不会出现封赵王,封地在江南的情况,当然,东晋永嘉南渡之后另当别论,当时连州、郡都要在江南“侨置”,封国自然也没法跑到别的政权地盘里落实。
总结起来,这一套体系的特点就是“实封”加“就国”,一直施行到了隋代。
到了唐代,新的变化出现了。
唐朝制度化地确认了“亲王”“嗣王”“郡王”的级别差异,却都属于“封而不建”,也就是说,有封号王爵可以领取对应的收入,但是不建国,自然也就没有对应的封国,王号和封地之间不再存在联系。
所以,在唐代,尤其是唐玄宗之后,“吉利话”的王号广泛出现,比如说他的儿子永王、延王、怀王、信王、义王、寿王,如果硬贴,也有些地名可以靠得上,比如怀州、永州、延州之类,但更多的是“吉利话”成分,一方面这些单字王号并非古国名,另一方面,唐玄宗设“十王宅”,将皇子王孙们集中监管居住,哪怕身有王爵,活动区域也仅限于府邸范围,“就藩”“就国”之类的事儿就甭想了。
到了宋代,对宗室的管理,也是集中居住、集中管理,不过在封爵制度上却更具“五代”特色,王爵基本为终身爵,且皇子不直接封王,而是先封低级爵位或职位,逐步迁转,也就是一步步升起来,封王后,其子孙无问嫡庶,以其中最长一人,封公,其余子孙则以“门荫”入仕,担任环卫官,再以序迁转,必须熬资历,最终特封以王爵(郡王),需要注意的是,此王爵往往并非其父的王爵。
也就是说,大多数宋代的王爵不但没有“实封”“就国”,就连“世袭”都做不到,不过这些王号,基本遵循着“国名”和“郡名”的惯例。
整个制度只有几个例外,即四个“嗣王”,宋神宗时,始封其本生叔父赵宗晖为“嗣濮王”世袭,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宋神宗之父宋英宗并非前任宋仁宗的亲子,而是其弟濮王之子,以养子的身份入继大统,宋神宗的此番举动,实际上是照顾自己的血脉亲人。
此后,到南宋时,又封了“嗣秀王”和“嗣荣王”,以及“嗣沂王”,这三家无一例外的都是皇帝的生父或养父的后代,而其中的“秀”“荣”,都并非古诸侯国名,也就并不具备地理指向意义,只能是“吉利话”。
元朝的封王制度非常复杂,就不细论了,简单地说,诸王有封地,也有食邑,两者又有区分,前者多为草原兀鲁思分封,也就是分封人户的驻牧地,等于“领主”;而后者则是“五户丝”食邑,是元朝对诸王后妃公主驸马授予的中原汉地的区域赋税特权。
“五户丝”即窝阔台时期规定的江淮以北地区的汉地赋税,每2户交1斤丝给官府,每5户人家交1斤丝给被封之家。
在元朝治下表现恭顺的诸王,往往兼有上述两者,比如弘吉剌部的后人,就被封为“鲁王”,封地在全宁路(今内蒙古赤峰市),食邑则在济宁路(今山东济宁市),这个“鲁”就比较遵循惯例,指向了食邑所在地的古国名。
不过元朝的王爵又以“金印”为等差,有金印驼纽王,有金印螭纽王,有金印兽纽王,金镀银印驼纽王,有金镀银印龟纽王,虽然大部分遵循上述的惯例原则,一部分封地不详的王爵,也有“吉利话”的成分,比如威武西宁王、镇西武靖王,一为驻牧青海,一为受封乌斯、藏、纳里速(即西藏的卫、藏、阿里地区)。
到了明朝,朱元璋继承了元朝封藩建国的制度,所以,明朝早期的藩王有封国、有护卫,有官署,到了明成祖靖难之后,才进一步压缩藩王权力,形成“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但是,由于朱元璋的子孙众多,历代皇子必封王就藩,单字“古国名”根本不够用,地理对应关系也就最开始的洪武朝能够照顾到,比如秦王在西安、晋王在太原、周王在开封、代王在大同,当然,也有一些奇葩,比如谷王,封地在宣府,得名似乎就是因为“一片谷地”,韩王封地更在甘肃平凉,对应不上典故。
洪武之后变化就更多了,比如沈王原本建藩在沈阳,永乐朝迁到山西潞州,还是叫沈王,宁王原本建藩在大宁,永乐朝迁到了江西南昌,这些还算有出处的。
到后来,新封的王爵实在没得用字,地理对应关系更是谈不上了,比如明朝“荣王”朱见潾,先封“荣王”,封地在德州,后改封“德王”,封地却换到了济南,而之后的“荣王”朱佑枢,封地却在常德(今湖南常德),“淮王”受封,王府却在广东韶州府,后来迁到了江西饶州府,俩地方和“淮”字真是扯不上关系。
现实是,明朝一样存在一堆靠着“吉利话”凑出来的王爵王号,比方“瑞、惠、裕、福”,这些都不是古国名。
到了清朝,宗亲封爵根本没有封国,这比明朝更进了一步,所以王爵王号更彻底地走向了“吉利话”,而不再用地名,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郑亲王济尔哈朗、豫亲王多铎,“郑”和“豫”都是古国名,相对来说,反而是特例。
既然“封国”“裂土”“就藩”全都不复存在,王爵制度也不再需要用地名来区分大国、郡国,名字自然可以随意一些,比如“顺承郡王”“克勤郡王”“衍僖郡王”“平郡王”,这四个名字其实都是一家子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