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清朝,首先涌现的是晚清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场景:失土无数、赔银亿万、闭关锁国、愚民甚恶……
中国在近代所受耻辱,一多半似应归罪于满清,这也许是大多数国人的观感。中国曾执世界牛耳上千年,盛唐雄汉是何等荣耀的经历。落后于时代,也是从乾隆中期延续至晚清这个阶段。对其颇有微词,确有充分理由。
怒其不争,未能给新时代遗留好的开端。但不能因此否定清代一切功绩,尤其在现代中国疆域形成上,满清贡献很大。
先上几张图:
由图一看出,明朝时期内外蒙古、新疆地区不在疆域之内
图二看出,明朝时在新疆位置有一个叫亦力把里的汗国。还有个名字叫东察合台汗国,是蒙元四大汗国之察合台汗国的延续,之后又演变为叶尔羌汗国、准噶尔汗国。准噶尔汗国很不安分,虽和清朝是主从关系,但时有作乱。历经康熙、雍正时期的削弱,终于在乾隆时期平定,彻底并入清朝版图。
图三,清末失土集中在外东北和西北地区,合计150万平方公里。外蒙分离的情况很复杂,清亡时尚属中国版图,不能完全归罪于清朝。
清朝成功的对蒙政策,使该地区固化下来
明朝未能很好的解决蒙古问题,强悍的蒙古势力,始终对明政权构成巨大威胁。
明的国土承袭于元朝,蒙元崩溃后残余力量仍然强大,成祖朱棣号称“天子守国门”,甚至把都城由南京搬迁到北京,防范蒙古势力是一个很重要因素。
在明英宗时代,明皇甚至被瓦剌所擒,瓦剌所指的就是除蒙元直系(黄金家族)之外的那部分蒙古势力联盟。
即使到了明晚期,女真崛起前,蒙古仍是明王朝的一大敌对势力。辽东边帅李成梁主要对付的,也正是他们。
清朝则成功地改变了这一局面:
满蒙大面积联姻,成功将满蒙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联姻同和亲、赐婚不同,是基于平等的通婚,而且规模、深入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盟旗制度、爵位制度。各盟旗之间以地域归属,不得跨境,这限制了各部间的流动沟通,自成一体。不惜以高爵封赐蒙古贵族,满蒙至少在形式上是平等地位,故有满蒙一家之说。
宗教制度。大兴黄教,内外蒙古各设一活佛。信仰使人有精神寄托,消弭反抗、弱化武力。僧人地位尊崇,有很多优厚待遇,使得大批成年男子当了喇嘛,高峰时达成年男子半数。
困扰中原政权多年的蒙古问题,被清朝一举消除。
相比明面上的疆域,统治方式、控制力度才是关键
历史上出现的“地图拓疆”事例不少。比如,元朝疆域图中,北面一度到达北冰洋,那么元朝真的往那里派驻了官员、军队加以管理吗?存疑。
现代意义的主权概念,是指在辖区内具有至高无上、排他性的权力。
古代历史上,对于边疆地区,很多都是采取羁縻方式控制。即笼络当地族群头领,封以爵位官职,代为管理。明清时,又称为土司制度。
这种方式虽把边远地区的统治简便化,也大为增加了明面上的疆域,但极不稳定。王朝强大时,土司们还能听从命令,一旦衰落,往往脱离中央政权管控,各自为政。
如明初曾设奴儿干都司(包括东北广大地区),即为羁縻统治方式,只是设置卫所,具体让各部落首领自行管理。到了明中期瓦剌强大起来,明朝边策有所收缩,终在宣德年间废止。
再如西南边境和中南半岛的三宣六慰制度。随着明朝衰落,对边疆管控力不从心。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宣告瓦解。土司们纷纷独立,或归附了日渐强大的缅甸东吁王朝。
西藏情况大致相同,设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以及朵甘行都指挥使司。亦赐予当地僧俗领袖官职、封号,代为管理。明对西藏的统治体现是,西藏对明王朝保持朝贡。
这种朝贡说直接些,就是吃明朝的“大户”。初期仅数十名使者,明对此回以厚赏。为获得更多赏赐,贡使人数竟增长到数千人,甚至出现假冒骗赏的使者,以至明朝不得不加以限制:
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由四川路入,国师以下不许贡。
类似情况也出现于瓦剌对明朝的朝贡中,以至矛盾激化引发战争,致英宗被擒。好笑的是,西藏明面上服从明政权,私下却与瓦剌暗通款曲。
羁縻统治的控制力度实在有限,更多的只是象征意义。明王朝最看重的,还是汉地十八省。
清朝对元、明时期边疆政策予以总结和纠正,真正将这些地区纳入中央直辖
清雍乾时期,开始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裁撤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土司,换以朝廷直接任命的流官(即有一定任期,流动的官员)。这无疑对消除叛乱因素、加强边疆统治、维护国家统一有积极意义。
边疆地区再也不是世袭土司们的“独立王国”,而是一体接受国家政令和管理的法内之地。
对于情况较为特殊的西藏,清朝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办法:
两大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必须经过清朝册封。
设立全权驻藏大臣,代表清廷与当地首领共同管理,这使中央政权真正参与了对西藏的统治。
建立金本巴瓶掣签,加强清廷对转世活动的监管和任命授权。
自此,蒙、藏、疆等历史上的事件多发地,真正紧密同清廷融为一体,由松散的羁縻统治转变为事实控制。
这才是清朝对中国疆域所做的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