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本文素材来自《冤案何以发生》一书,反对转载,拒绝伪史,保证没有任何政治联想!
美国是很多人心中的法治国家,但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发生过不少冤假错案。在众多令人惋惜的冤案中,有一件不得不提,它也是美国历史上的最大冤案,被处死者当时还不到15岁。这位蒙冤受死的孩子名叫小乔治,距离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70年。
那么在小乔治身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案子成了历史最大冤案呢?我们还要从1944年说起。3月24日晚上,美国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死者为仅有11岁和8岁的贝蒂和玛丽。警方通过勘察,锁定了当时曾与两姐妹偶遇的小乔治,而恰巧小乔治当天也很晚才到家。掌握了这个线索,警方就立刻对小乔治实施抓捕,并押到了审讯室。当时小乔治既没有律师,也没有父母在场,只不过一个小时,警方就走出审讯室的门,宣布小乔治已经认罪。
我们都知道,现在美国警察抓人之前都会对嫌疑人讲一句话,也被称作“米兰达警告”,但在1944年的时候,这个规定显然还未颁布。取而代之的,只是在纸上有一段“自愿做出口供”的文字。在那个年代,黑人的文盲率很高,所以小乔治到底有没有看到,甚至有没有看懂那段话呢?这是案件的疑点之一。封闭的羁押环境和警察的言辞逼供给小乔治造成了恐慌的心理,这个14岁的孩子内心一定是非常惧怕的。而且,当时黑人受歧视非常严重,所以警方到底有没有滥用职权,屈打成招让小乔治在认罪书上签字呢?这是疑点之二。
在警方判定小乔治就是杀人凶手之后,他就被迅速转移到了查尔斯顿市。当时南卡州的规定是年满14岁即为成年人,所以对小乔治的判决,也完全是用成年人的法律进行决断。整个庭审持续时间大约只有十分钟,小乔治既被判有罪,更让人震惊的是,在当时种族歧视严重的时代,陪审团所有人全部都是白人。
由于支付不起更多费用,小乔治只能选择不上诉。当时这个判决结果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美国有色人种公会提出了请愿,希望能够以无期徒刑代替死刑,因为小乔治的年龄实在太小。还有民众也给州长写信表示:处死儿童是希特勒的做法,你们应该撤回。但在当时,州长全然当做耳旁风。
距离案发只有八十余天,小乔治在1944年6月16日被押上了电椅,几分钟后便宣告死刑。后来,这个模糊不清的案子被一位叫戴维·斯托特的作家注意到,并以此为灵感写成了《卡罗莱纳秘辛》。后来,这本书又被翻拍为同名电影,再一次获得舆论的关注。两位被害者之一贝蒂的姐姐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她知道小乔治就是杀人凶手,但当时可能没有做足充分的调查论证。没有证据先定罪,这不是完全不成立的吗?
而且小乔治当时体重之后95磅,瘦弱的他怎么会有力气将两位小女孩杀害并抛尸呢?而且当天小乔治很可能有不在场证明,可是当时的警方对这些都没有解释,就直接宣布了小乔治的死刑。直到2014年,法官卡门马伦才认为,这是一桩缺乏证据的案件,经过慎重考虑之后,他宣布小乔治无罪。但对逝去者来说,这样的结果早已为时已晚,当年的冤屈留给这个家庭的,只是深深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