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民谚,但清朝官方实际上并未公布和珅到底贪污了多少,民间传闻从2000万两至8亿、10亿、12亿两,相差十分悬殊,可谓莫衷一是。
那么,和珅到底贪污了多少?
和珅垮台后官方公布了二十项大罪,其中第十五项提及有珍珠手串二百多串和比御用冠顶所用更大的大珠,第十六项提到“真宝石顶有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第十七项说其家内“银两及衣物等件数逾千万”,第十八项说其夹墙藏金二万六千多两,私库六千多,地窖二百多万。这些都是公示天下的钦定罪状,势必经过反复核实推敲,否则容易授人以柄,因此应该是比较确实的。
撇开其它实物,仅十七、十八两条所列,“银两及衣物等件”的总金额就已经在一千二百多万两以上,而这仅仅是当时被视作“硬通货”|的金帛一项便已如此,如果算上二十项大罪中提及的大珠、宝石及其制品,以及二十项大罪中未列,但从时人丰富记载中可以推定绝不会少的各种金石字画、古玩钟鼎(他本人对此有浓厚爱好),这些相加,仅“动产”也绝不会仅有两千万两。
此外还要考虑他的不动产:不算别业和庄园,仅主要府邸,倒台后分其一半为庆郡王府,后来又成为恭亲王府,是今天保存最完整的清代亲王级府邸,今天的恭亲王府尚不是当年全貌,即便全貌也只是和珅府邸的一半而已,这座府邸的价值可想而知,而和珅并非只有这一处府邸,可见其“不动产”方面,聚敛的财富也不会少于千万级。
其实“两千万两”和“数亿两”两种相差悬殊的说法,在清代就已经并存,个人认为前者是只算“硬通货”的数额,后者则加上了其它“浮财”和“不动产”的估值,但两个说法都带有很大程度推测甚至臆想成分,真实数额当在二者之间。
和珅起家的重要政绩——查处甘肃冒赈贪腐案,被查处官员自督抚以下仅处死的就多达56人,其中仅名列第二的王亶望就查抄出资产三百万两,后来发现的一大批高档玉器还不在清单内,即便按所有被处死者平均一百万两、被充军者平均五十万两估算,这一案件总金额也在七千万两以上,和珅案的规格、震撼度。涉案官员级别远在甘肃案之上,涉案金额应该至少不低于这样一个数字。
但过高也不可信:和珅毕竟基本上都在做京官,外任极少,资产很难转移,一些地方官员的“理财项目”他也不容易去做,主要还是靠收受贿赂(所以宝物多浮财少),自家地窖内埋藏的两百多万两应该是其压箱底以防万一的棺材本,棺材本就这么点,总额也不至于夸张到10亿这样的数字。此外,二十大罪状第十九条说他在京畿通州、蓟州等地私设当铺、钱庄敛财,并且给予严厉斥责,但这些产业“查计资本,又不下十余万”,只不过“十余万”资本的买卖都被单列一大罪状,表明作为京官、旗员和近臣,和珅胆子虽大,也不敢冒险去做律例所严禁的营生太过露骨,如此则在这一块上,和珅真实资本不会比“十余万”多出太多。
如此统计,个人认为和珅的动产、不动产总额应该在八千万至一亿两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