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记战争年代的失踪人员
管锡云
革命战争年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无数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安宁,投身沙场,在枪林弹雨中奋勇杀敌。他们有的为国捐躯,成为革命烈士;有的九死一生,又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的光荣负伤,党和人民给予了应有的待遇。也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不知下落,成为失踪军人。
日照市抗日战争纪念馆存有一封武清县 (今为天津市武清区 )安书雅写给有关党政机关要求寻找失踪儿子的信,及上级机关的转办函和回函。
安书雅信的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我是河北省武清县第五区邢窑村人,因为我的儿子名安五州,在 1947年参加了解放军曾开赴东北,后来一直渺无音信,直至现在不知生死。家中老幼时刻挂念,曾到处打听,因为许久找不到能够知道他消息的人,在去年有原来同他一起参军去的李各庄×××回来了,听他说在 48年十一、二月间解放平津的战役中曾随大军进关,听说在天津战役前还在,后来不见了。家里想他可能不在了,我们曾向区县政府几次询问,此人战死了,家中是否算烈属,但不能得到回答。为了再进一步弄清,请您负责给查下。安五州他原来九纵队,在 46军 137师 410团二营四连当班长。现在该军我们找不到,听说该连指导员名蒋耀民,如果能找到他下落再通过他查找下,回我一信为感。望给登载人民日报查找为盼。 敬礼 三星农业社员安书雅上六月六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笺:请武清县人民委员会了解酌处。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 1956年 6月 1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函:武清县人民委员会:按照 1955年 6月 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处理军属寻找革命军人问题的规定》的联合通知精神:凡已有两年未与家庭通信者,由县人民委员会审查批准为“失踪军人”,部队方面不再继续查找。请你们根据革命军人家属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解释、教育,并予以安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秘书处 1956年 10月 16日。
安书雅的信,思儿心切。回信也解释了国家政策,即:凡已有两年未与家庭通信者,由县人民委员会审查批准为“失踪军人”,部队方面不再继续查找。现在又过去近 70年,不知道安书雅的儿子安五州有没有音信。
相对于为国捐躯的烈士,失踪军人同样让国家重视,让人们牵挂,让亲属思念。其实,国家对失踪军人及亲属有相关政策予以照顾。查阅《临沂地区志》《济宁市志》《日照市志》及沂水、郯城、莒县、蒙阴、平邑等县县志,都有相关记载。《日照市志》介绍: 1950年始,国家对生活极端困难的烈军属按月发放实物。 1953年,又确定补助的对象主要是孤老烈属 (包括病故、失踪军人家属 )、烈士遗孤。每户一人的每月补助 2至 3元,两人的补助 3至 5元。《济宁市志》记载: 1956年,山东省民政厅介绍了外地优待劳动日的经验,济宁专署经过试点,做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对烈军属优待劳动日及对鳏寡孤独户和残废军人实行“五保”的工作意见》,明确优待劳动日的对象为无劳力或缺乏劳力,生活有困难的烈属,失踪病故军人家属,志愿入伍的军士兵家属 (供给制期间病故或失踪的工作人员家属、参战或支前失踪的民兵民工家属参照 )。还是《济宁市志》记载: 1964年 5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正式颁布《山东省农村人民公社优待劳动日办法》,办法规定 :优待劳动日的对象系指无劳力或缺乏劳力的烈属 (包括失踪、病故军人家属 )等。据《山东省志 ·民政志》介绍, 1979年 11月,山东省重新确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对象为 :(一 )孤老烈属和孤老病故军人、失踪军人家属; (二 )没有亲属抚养或虽有亲属却无力抚养的烈士、病故军人、失踪军人的未成年子女; (三 )丧失劳动能力而子女又无能力抚养的烈士、病故军人、失踪军人的父母和配偶;等等。
国家还对失踪人员进行追恤。《济宁市志》记载: 1956- 1958年,对 1950年 10月 25日前失踪的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支前民兵民工进行追恤。济宁专区共追恤 158人。追恤标准分别为军人 100元,工作人员 80元,民兵民工 60元,同时发给烈士证。 1961- 1964年,对抗美援朝战争中的 164名失踪军人进行追恤,每人 100元。 1981年,对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失踪的 9名军人进行追恤。《沂水县志》记载:沂水县对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期间失踪的军人、工作人员和民兵民工,先后三次 (1955、 1958、 1962年 )按国家规定进行追恤。 1950年前失踪军人 643名,工作人员 24名,民兵民工 16名,共计 683名。 1950年后失踪的军人 179名,工作人员 10名,民兵民工 10名,共计 199名。共发放抚恤金 87600元。《莒县志》记载:莒县 1955年对在历次革命战争中失踪的军人进行追恤。 1955年发失踪军人通知的 6人,经普查又追恤了 99人,用抚恤金 18070元。 1958年再次普查追恤,查出失踪人员 333人,其中军人 312人,干部 1人,民兵、民工 17人,医务人员 3人。共付追恤款 34590元。 1961年 10月,对抗美援朝中以及以前失踪军人进行调查,全县共查出失踪军人 125人,民兵 21人。未办抚恤和烈士手续的 44名,其中抗美援朝失踪的 11人,之前失踪的 33人,共付追恤金 3950元。《郯城县志》介绍:郯城县 1962年 1月,对抗美援朝战争前失踪革命军人进行追恤。全县受理申报 107名,追恤 47人,补发抚恤金 8910元。《蒙阴县志》有“对在抗美援朝中失踪的 31名军人进行追恤”的记载。
据公开报道,中国和韩国自 2014年起,开始了交接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工作,至 2021年已交接八批,共 825具。今年 7月 3日,根据中韩双方磋商达成的共识,韩方将向中方移交新一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及遗物。双方将于今年 9月 15日在韩国共同举行装殓仪式, 9月 16日举行交接仪式。以上列举了部分县的抗美援朝失踪军人数字,不知道这些遗骸中有没有他们?
我们永远悼念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我们也不能忘记那些当兵卫国的失踪军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