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清王朝基业的满洲人,原为生活在我国东北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其成员多数为金代女真人后裔,他们擅长骑马、射箭和狩猎,许多人在头上装饰有雕翎、雁翎等鸟羽。因此从清朝开国之初,官员服饰便使用鸟禽羽毛这类饰物。
入关后,在清宫之中依然有一些官职戴用鸟禽羽翎。统一中原后,产自云南、广西等地漂亮的孔雀翎开始替代原来的那些花翎。其后,随着清朝各项典制的不断规定,孔雀翎才开始定制于官制服饰中,这就是所谓的“顶戴花翎”。
乾隆朝以前,亲王、郡王、贝勒等并无戴用花翎之式,只有贝子冠帽允许戴三眼花翎,公冠许戴双眼花翎。按清代会典记载,朝廷对官员佩戴孔雀翎、蓝翎有严格规定:“三眼”佩戴者,仅为贝子及贝子以上恩赐官员;“双眼”佩戴者为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单眼”佩戴者为内大臣、一、二、三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
因孔雀翎修长、羽美以及斑斓的色彩和漂亮的花纹增添了冠帽的美感。以至于清中期以后,朝中的宗室贵族、当权重臣和外省封疆大吏也受到影响,他们开始倾心戴用孔雀花翎。
史籍记载,至乾隆朝,清初官制中原定花翎使用形式被打破,从原来的特定的内府武职中级官员,转变为由众多王公贵胄、当权重臣同时戴用。当时,掌权的皇室贵族、内外大臣看中孔雀翎所带来的特权与利益,经向皇帝申请,开始纷纷戴用花翎,从而使孔雀翎最终演变为国家官制服饰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乾隆中期,顺承郡王泰斐英阿以充任前锋统领之故,向乾隆皇帝乞戴花翎,乾隆皇帝认为此举不妥,批示:“花翎乃限于贝子品制,诸王戴之,不合于规制。”当时,朝中重臣傅恒进言:“郡王年少之龄,欲戴孔雀翎以为美观,应予赏戴。”乾隆最后同意所请,而且亲赐自己的皇次孙戴用三眼花翎,并戏言道:“皆为朕之孙辈,同戴花翎,以为美观可也。”
从此,亲王、郡王即多获恩赐,纷纷戴用三眼孔雀翎,形成一时风气,乾隆皇帝甚至想改定亲王、郡王戴用五眼花翎为定制度,最终被权臣和珅所阻而未成。因为和珅终其一生也只得了个双眼花翎,倘若有五眼,相差岂不太大了。
乾隆之前,京城以外的任何文臣无论官职大小均没有赏赐孔雀花翎者。乾隆时,直隶总督方观承颇受乾隆帝赏识。一次方观承于古北口奉御驾大阅官兵演练,乘着乾隆高兴乞求皇帝赐予花翎。
乾隆皇帝笑问:“像你这样侏儒之人,亦这般喜爱花翎吗?”随即特例赏赐戴用,此后,朝廷外任总督、巡抚各员,即多有蒙恩赐者,清代官制中的孔雀花翎成为了全国大员通用的服饰品。
尽管花翎被开始广泛戴用,但皇帝对此一向控制的很严格。乾隆曾对当朝重臣多行封赏,其中赏赐双眼花翎已经较为普遍。据不完全统计,乾隆一朝赏赐双眼花翎的执政大臣有:傅恒、尹继善、兆惠、舒赫德、于敏中、阿桂、和珅、福康安、孙士毅等。
至嘉庆朝,嘉庆帝承袭此赏赐之法,对大臣赏用花翎者有:保宁、庆桂、勒保等。汉军绿营中的大臣彭承尧、王得禄以统领绿营之功受赏双眼花翎。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提调官宗室增庆因主持恭修皇室玉牒告成,经定亲王载铨上奏,道光帝特别奖赏其顶戴花翎,此为清代晚期宗室、大臣别别项劳绩保举戴用花翎之始。
此后,凡涉及山陵奉安、海运事宜以及重要的劝捐、抽厘等等,当权重臣纷纷依此例上奏顶戴,终于使严格的戴翎之制流于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