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四民之说,即“士农工商”,官吏、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商人被排在最后一位,地位最低。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史书中有很多记载都证实了这一点。比如汉朝初年,汉高祖刘邦“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唐朝“禁商贾不得乘马”,而且“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命令禁止商人进入政坛为官。明朝朱元璋也说过,“农衣绸纱绡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商人不准穿绸缎,有钱也不让你好花。
然而到了清朝,这种局面却大为改观。商人们不再是低眉顺眼看人脸色的受气包,却扬眉吐气当起了人上人,俨然朝廷新贵。《万全县志》记载,清朝入关后,多尔衮和顺治曾经在皇宫举行御宴,宴请当时财力最为雄厚的八个晋商,“宴便殿,蒙赐上方服馔”,对商人而言,这简直是千古未见之荣耀。
参考史料:《略论清代商业发展》《乾隆惠商及商人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