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会有人说,英国首相的权力大于英王(或者女王),实际上这个观点非常的印象流。大多数人都知道,英国在1689年光荣革命之后颁布了《权利法案》,对英国国王的立法权,司法权,军权和税收权进行了严格限制,随后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进一步加强了议会的权力。但实际上,这些法令在当时并没有能够起到特别大的作用,英国国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享有着绝对高于议会的权力。
英国国王权力真正开始被削弱,是从乔治一世开始。英国的安妮女王去世后,由于没有后嗣作为继承人,于是英国议会一致推举欧洲大陆的汉诺威选帝侯(德意志人)乔治来担任英国国王。由于乔治的英语不好,且对政治不感兴趣,于是将一些大政交由内阁去处理。而英国恰好又是一个尊重政治和法律习惯的国家,自此之后内阁实质上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
但英国王权并不是瞬间被全部削去,一直到乔治五世之前,英国国王还享有相当大的权力。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她本身在英国的政治中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日不落帝国的最终成型与女王本人的能力密切相关。
实际上,英国除了《权利法案》等早期的发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明确法律对国王的权力进行剥夺,就现在而言,英国国王在法律上依旧享有立法,司法,行政大权,同时,英国首相的任命权也在女王(国王)手中。包括首相解散下议院,都需要女王的批准。
可以说,英国女王在目前的政治生活中,起到的是一个主权者的作用,其相当于国家主权的具象化身。
而英国首相的权力,从法律上来讲,都是来源于国王的,也就是说,首相,或者说内阁,其行使的权力本质上是国王授权给他们的,本身属于过往的权力。理论上,英国国王可以罢免首相(当政治混乱之时英王或许真的会行使这个权力),只不过由于英国注重政治习惯的政治传统,英国国王一般不回去行使这项权力。
另外,英国国王在司法上,不能受到任何起诉和控告。
所以,从权力的角度而言,英国国王的权力要远大于首相,因为首相的权力,只是英国国王主权权力的一部分而已,且是英国国王授权其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