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郡县制度从秦始皇登基之后便开始实行,虽然在后来出现过分封制度的复辟,但是整体上郡县制度依然是中国政治形态的基本模式。
相对于面积更大,人口更多的郡。县才是最重要的行政基本单位,因此在古代的时候县衙中的官员也被百姓称为父母官。
由于古代时交通并不发达,因此县衙作为地方行政的基本单位,是拥有较高自主权的,毕竟有许多突发情况是来不及向上级政府请示的,这让县衙的工作十分繁忙。
那么在古时一个县衙中究竟有多少办公人员,他们的分工是怎样的,他们真的能够将整个县治理得井井有条吗?
一、清朝县衙的核心队伍
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里,由于行政划分的不同,县的大小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在东晋时期,东晋甚至在江南各地设立了大量的侨县来安置南下的中原人士,这让其行政管理相当混乱。
一直到了清代,中国的封建制度发展到最顶峰,衙门结构也一脉相承,故本文以清朝为例介绍县衙的构成。
在清代的县衙中,一共有三种工作人员。
首先自然是政府官员,当时每个县衙中都设有一名县令,其便是当地的最高长官,负责整个县的日常管理以及部分案件的审理。
不过明清时期的县令大多是科举出身,他们在宣传封建王朝道德上是一把好手,但是在日常管理上能力就有所欠缺,因此其还需要几个得力助手。
当时县令最重要的两个帮手是主簿和县尉,主簿是县令最主要的助手,他需要负责管理衙门的日常运转,一些相对琐碎的工作也需要他们来完成。
由于当时县衙中的师爷大多都是本地人出任,因此他们对于当地的情况有更深的理解,许多主簿也以此成为县内事务的实际管理者。
县尉则是在司法领域的负责人,他不但需要负责县城的日常治安和监狱管理,还要承担部分断案的职责。
一旦县境内出现了动乱,他们也需要协助附近的军队进行镇压。
除了这三位县领导之外,还有一名专门负责科举考试以及教育的县教谕,但是其在日常工作中并无太大作用,在县衙中的存在感也比较低。
二、清代县衙中的胥吏
如果仅仅依靠四名官员,显然是没有办法妥善处理全部大事小情的,在他们之下帮助他们落实工作的衙役才是县衙的核心力量。
在清朝的时候,各县根据管辖人数不同,衙役的数量也有一定的区别,不过能够得到正式编制的基本不超过一百人,一般在六七十人上下。
这些衙役根据职能的不同被分为三班六房,这样的结构在《儒林外史》中也有提及:
这新年大节,老爷衙门里,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帖子来。
所谓三班,指的是站班皂隶、捕班快手以及壮班民壮的统称。
其中站班皂隶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的那些在升堂时站在大堂两侧的衙役了,他们主要负责执行杖刑以及充当县令仪仗队的任务,在三班中职责最为清闲。
捕班快手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捕快。
他们的职责是负责处理县内发生的案件,捕快们不但要负责抓捕犯人,搜寻证人,在许多时候也要扮演侦探的角色,因此其经常会成为戏剧中的主角人物。
壮班民壮更像是如今的武警,他们需要承担日常巡逻,监狱看守以及县衙护卫的职责。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他们也是县令和县尉能够依仗的重要力量,因此壮班的人数在三班中是最多的。
如果说三班更像是维持县衙运转的武装力量,那么六房就是行政工作的真正实体所在。
六房其实就是中央政府中六部的投影,其中吏、户、礼三房一般位于大堂的东侧,而兵、刑、工三部位于大堂西侧。
六房中吏房负责本地吏员的升迁调补、下委任状、县衙内考勤以及管理乡绅等工作;
户房的主要职能是掌管全县民政、财政、赋税、田土和征税纳粮;
礼房需要筹办科考、节日、祭祀等大型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宣传职能。
兵房负责在当地征调民丁,训练乡勇,一旦发生叛乱,他们还需要组织力量参与剿匪等行动,三班中的部分衙役也会受到兵房的管理;
刑房平日负责协助县令查办案件,在县令审案的时候,他们需要在旁边进行笔录,之后还要对卷宗进行整理,监狱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刑房的职责之一;
工房在清朝时是县衙中的重要部门,其负责县内大型工程的兴建和维修,水坝、桥梁、仓库、祠堂等建筑的建设都需要他们的帮助,而且工房还需要帮助户房将收上来的散银铸造成银两。
虽然六房的工作看起来十分繁琐,但是清朝时每房的人数一般不会超过两人。
这让他们在平日的工作中必须要全身心投入,才能够勉强完成所有工作,这种高强度的锻炼让清朝的六房胥吏拥有了不俗的能力。
除了这些有正式政府编制的胥吏之外,清朝时还有不少人活跃在县衙之中。
他们都是县衙日常运转中需要用到的杂役,其中包括伙夫、马夫、轿夫等负责县令日常起居的人,也有延时的仵作,巡夜的更夫、看管仓库的库丁等工作人员。
这些杂役的数量很不固定,在清朝末期的时候,有些人为了在县衙中捞取好处,甚至不要报酬也要为县衙工作,这让部分地区的县衙总人数达到了几百人,显得十分臃肿。
三、清朝县衙的治理方式
在了解了县衙的构成以及具体分工之后,县衙又是怎么治理县境的呢?
有人认为县作为古代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县令想必会为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
但实际上胥吏和乡绅的联合治理模式,让清朝的县衙在大多数时候都处于门可罗雀的状态。
首先是清朝出现了专业的胥吏队伍,在清朝之前,胥吏一般都是由当地的落榜考生出任,这也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生活保障。
这些人虽然有一定才学,但是在处理政务上却十分青涩。
清朝从雍正、乾隆时期开始,出现了“绍兴师爷”这一特殊的群体。
由于绍兴地区学子众多,而科举录取人数又十分有限,这让当地出现了大量落榜学子,他们在担任胥吏的时候表现出色,因此开始到外乡任职。
一些绍兴师爷在回乡之后开始培训故乡的学子,让他们熟练掌握六房的工作内容。
随着绍兴师爷的名头越来越响,这些绍兴师爷也去往了全国各地任职。
和原来的本地学子相比,绍兴师爷能够更快地适应全新的身份,他们让县衙的行政办公效率大大提高,出色地完成了地方治理任务。
不过他们又互相勾结,最终将县令彻底架空的问题,这样的局面甚至让郭松焘说出了“本朝与胥吏共天下”的名言。
除了这些胥吏的出色表现之外,在清朝时乡绅也依然在地方治理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普通百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一般都会向乡绅求助,只有在他们无能为力的时候才会去到县衙,这为县衙分担了很大一部分行政压力。
而且乡绅在当地普遍很有威望,能够更好地处理一些棘手的争端,他们也是清朝县衙能够以不到百人治理一县的最重要助力。
不过在清朝末期,乡绅和胥吏之间也出现了相互勾结的情况,他们对百姓进行了残酷的剥削,而被架空的县令对这样的情况毫无办法,这让清朝的统治根基产生了动摇。
县作为中国古代最基础的行政单位,其政府的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县令也通常被称为“父母官”。
不过清朝的县令却是十分清闲的,清政府用完善的胥吏制度帮助他们解决了大多数问题。
清朝一个县衙中有编制的胥吏不会超过一百人,其中最重要的六房工作人员更是只有十几位。
但是他们是一群经过了专业训练的胥吏,不但能够游刃有余地完成政府的工作,还和乡绅们保持了紧密的联系,将矛盾阻挡在县衙之外,维持了清政府地方管理体系的稳定。
不过这种管理模式也让县令彻底远离了日常工作,他们虽然拥有权力,但是却缺乏使用的手段。
胥吏们则和乡绅联合起来对百姓进行压迫,这让清朝末年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
在他们眼里,清朝政府才是导致这一切的原因,这加剧了百姓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是清王朝走向落魄的重要原因。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清朝的地方行政体制虽然能够保持稳定,但是存在着巨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