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六月,南明弘光政权派遣使者到北京与清朝议和,联合攻打李自成。这一方针被称为“联清抗顺”。
在商议议和的条件上,马士英与弘光帝决定将山海关以北全部的土地都割给清朝,每年明朝给清朝送岁币十万。这与宋朝与辽金的和议有些相像。
十月一日,左懋第率领使团到达张家湾。清朝并没有正眼看待南明的这次出使,将他们安排在四夷馆居住。左懋第认为清朝这样做是将他们当作属国来对待,争辨再三,终于转到了鸿胪寺。后来清朝出面商谈的是内院的刚林。他一味指责弘光帝即位不合法,双方为此讨论了二十多天,而联合抗顺之事却一直没有涉及。之后,清朝直接暴力驱逐了左懋第跟陈洪范。当使团到达沧州境内时,清朝又派军将其追回,将左懋第强制拘押。
至此,这场弘光政权所谓的谈判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弘光政权的这次出使其实也很随意。左懋第还想着顺带处理下母亲的丧事,将这件事当作了是件很平常的事。在谈判过程中,近一个月的时间竟然始终没有将自己的目的说清楚,一直在纠结些其他的事。当然这中间也有清朝故意拖延时间的意图在。他们也是想进一步看看自己对李自成军的胜败情况,也想进一步麻痹下弘光政权。
其实这种和议成功与否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并不会带来什么改变。成功了无非就是当年南宋联蒙抗金的局面,最后南宋被灭亡。不成功南明也没有后续的行动,仍然是在内斗,结局还是被灭亡。
(顾诚:《南明史》;南炳文,汤纲:《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