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鲜事 热点 明朝的君权集中达到空前程度,清朝继承明朝制度又进行细化

明朝的君权集中达到空前程度,清朝继承明朝制度又进行细化

关于君主专制的加强,明朝作为一个君主权力空前加强的时代,在君权上的确远超前朝,但是明朝不是最强大的朝代,明朝只能做到空前,但不是绝后,其后的清朝在制度上大体承袭前朝,成为古代君主专制最强的朝代。

明清两朝在制度上所表现的,都是君权的逐步加强,是一个由强化到更强化的过程。从朝代上看,明朝的高度集权较清朝弱;从明朝自身看,是开朝时强,后期逐渐减弱。明朝中央集权上在古代历史上的地位,是空前但非绝后的。从整体看,明清时期是一个君权空前强大地时代。

明初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措施

1、官制向中央集权的调整

①废丞相,设尚书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胡惟庸案为由,撤销中书省,废除丞相,设六部尚书直属皇帝。《明太祖实录》记载了朱元璋的话:“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废除丞相制,这是历史上加强君权的一个划时代的大事,是自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以来,君权的空前加强,地方直属于皇帝,而非中央,君主专制在官制层面上达到了一个顶峰。

②废行中书省,设三司

除了在中央废除丞相制度以外,在地方明初废行中书省,实行三司分权。就是将原本统辖地方行政、军事和司法大权的行中书省,分解为统管行政的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司法监察的提刑按察使司;统管地方军政的都指挥使司。三司相互独立,互不统属,都归辖中央相关部门管理。

③废大都督府,设五军都督府

明初在中央设大都督府统辖军队,后明太祖觉得大都督府权力过大,就将其一分为五,设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掌管军籍和军政,兵部掌管军队军官武将的选授权和调兵权。形成了五军府掌管军队但无权调兵,兵部有权调兵却无权指挥作战,两个部门都听命于皇帝,最终皇帝将兵权牢牢掌握。

《大明律》

2、其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①制定严格的律法

洪武七年(1374年)颁布在《唐律》基础上修订的《大明律》,在律法层面加强中央集权。《大明律》以朱元璋“乱世须用重典”的思想制定,所以偏于严酷,其中对官员要求更为严厉,常常施以族诛,例如“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对于违法的官吏“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也是皇帝专权的表现。

②厂卫特务机构的建立

明朝中央集权的另一个与前朝不同的地方,就是锦衣卫、东厂和西厂三个特务部门的建立。由其进行的特务活动,对待钦犯的任何行动都不经过朝廷的司法程序,直接对皇帝负责,是皇帝超乎法外和程序的表现,也是君权加强的一个直接表现。《明史》记载了一件事,宋濂“尝与客饮,帝密使人侦视。翼日 ,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 ‘诚然,卿不朕欺。’”从此可见明朝对臣民的管控和监视。

③八股取士下的思想控制

科举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用于选拔人才的制度了,通过八股文,科举制成为了控制士人思想的一个重要工具。八股文禁止考生发挥自己的观点,将考生的思想控制在程朱理学的范围之内,培养成皇帝忠诚的奴仆,通过僵化思想来强化君权。

明清两朝加强君权制度的延续与发展

明清两朝在君权的加强上,可视为同一个时期,这一时期君权发展到顶峰。清在明的制度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君主专制制度,使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两朝在加强君权的诸多方面,都有着沿袭与发展。

1、明清两朝的文字狱

文字狱以清朝的比较出名,不过在明初也一样大兴文字狱。朱元璋称帝之前,做过和尚,参加过农民起义军,称帝后尤其忌讳“生”和“则”这类与“僧”和“贼”近音的,在明初曾因此发生过表笺之祸。徐祯卿记载:“帝览之大怒曰:‘腐儒乃如是侮朕耶。“生”者“僧”也,以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之谓矣。“则”字近‘贼”’。罪坐不敬,命收斩之。”

在大兴文字狱方面,清朝“很好”地继承了明朝的制度,在大兴文字狱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兴文字狱,是君主集权的一个突出表现。虽前朝已有之,但是明清时期文字狱为极,大臣噤若寒蝉,思想日益僵化。

2、朝议制度的转变到君臣关系的转变

朝议制度自君权出现便开始发展,在最初君臣间相见,同坐而谈,这种文武百官坐着上朝议事的制度,一直持续到汉唐,发展到宋朝,大臣便开始站着上朝。从明朝朱元璋开始,明清两朝大臣就开始跪着上朝。

从官员们朝议时由坐到站,由站到跪,就可看出君权的变化,君臣变成主仆关系,就是突出和加强君权的表现。从明朝开始的“跪朝”,皇帝与大臣间不再互相“礼”待,变成臣对君的单一的“礼拜”,这就是明清君权强化最直观的表现。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里说:“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

3、密疏言事与厂卫制度的综合

密疏言事也是明代为加强中央集权,臣下所呈密疏,直达御前,由皇帝亲自批阅,达到高度的保密性,尤其是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又是对加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补充。明朝的厂卫制度,又是在密疏言事以外的另一种加强君权的制度,使明朝的臣子,一直处在皇帝的严密监视之中。

清朝对这两种制度又继承并加以发展,将二者合二为一,推行密折制度,皇帝对臣下的监视变得更加细致,不仅是大臣受皇帝监视,大臣间也相互监视,互抓把柄,皇帝对大臣有了更有效的控制,君权的集中也发展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发展到顶峰,这一时期加强君权的制度,多起于明朝,且起于明初,是明朝君权的集中发展到了空前的高度。其后的清朝,在制度上整体继承明朝,在细节上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使清朝的君权达到了我国古代历史的高峰。正是由于明清高度集中的君权,最终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遵循了物极必反,盛极则衰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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