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河真难治,从限制权力到逼人犯错,清朝财政制度逼官员贪腐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天下长河》以治理黄河为主线,向观众展示了河道治理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以及朝堂各方势力的博弈过程。回顾清朝历史,对于河道的治理一直是贪腐的重灾区,历代帝王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法铲除这个恶疾,那么为什么治河就一定伴随着贪腐呢?是人性的必然,还是君主专制制度无法克服的缺陷?这些都是一部分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代僵化的财政体系逼迫官员不得不弄虚作假。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做事得先有钱,清朝的财政来源主要是:田赋、盐课、关税和杂赋。
这几项中关税肯定没指望,由于清朝对中外贸易的不断管制,关税总量有限,并且各地海关官员都是上三旗包衣,也就是皇帝的“奴隶”,这些人上任后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搜刮钱财报效皇帝,清朝关税收入一直处于聊胜于无的状态,勉强有点,但是也不多。
杂赋也靠不住,杂赋就是各地乱七八糟的税收,这有造纸就收点造纸税,那有码头就收点过路费,因地制宜不统一,没有固定标准的税赋,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各级官员补充地方财政和中饱私囊。
所以,朝廷主要的财政收入就是:田赋。种田缴税在古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康熙为了搞个好人设,立下一个千古flag:以康熙五十年( 1711年) 的人丁为常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对于康熙来说,2500万两白银就够花了,节约一点还能省点钱出去玩、修园子,还能名垂千古,当个好皇帝,何乐而不为?然而这一操作可把后面的皇帝坑惨了,康熙朝物价还算正常,但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具体表现为:人口增加、环境恶化、物价上涨、官僚系统膨胀与腐败,都在让国家的治理难度直线上升,而康熙立下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一政策,既是圣祖遗训不容更改的铁律,又是大清勤政爱民的具体表现,因此后世帝王只能遵守不能修改,这样一来国家的财政就变得格外僵化,再想干点事就难了,尤其是治理河道。
治理河道完全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河道问题越来越多——不治理天下大乱——治理没钱——河道出现问题会问责——只能造假。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清朝又是怎么保证河工正常运转的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手段。
一、当官有风险,可能会赔钱:赔修制度
其实清廷对于治河是有一定预算安排的,每年都会对各大干流拨付重资修缮堤坝,但是河道水势并不是每年凶险,总有人赌明天会更好,于是该修缮不修缮,该加固不加固,反而对维护堤坝的专项资金上下其手,在修缮过程中偷工减料中饱私囊。
康熙也不是吃素的:既然我管不了过程,那我就抓结果,采取赔修制度,河堤在三年内发生损坏,负责官员要自己出钱赔偿政府并将河堤修好。能省下钱算你有本事,没本事就从工资里面扣。
这时清朝治河小能手靳辅出场了,他就是第一个要赔修的官员,不过靳辅这个人专业能力强,爱岗敬业,皇帝知道他是个好同志。
但是天不遂人愿,护河大堤还是崩了,出事之后康熙对靳辅能不能赔得起表示怀疑,就没有追究靳辅的赔修责任。官员一看这是雷声大雨点小啊,于是开始放飞自我。
制度定了,总要有人倒霉的,第一个倒霉的人就是董安国。康熙三十八年,时家码头堵塞,造成重大险情,损失惨重。
康熙大怒,派于成龙前去调查,当于成龙将调查报告交给康熙之后,康熙大怒,认为董安国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康熙决定:河员董安国等人应承担河工赔修的全部用银。这哥们就成了自费上班的先驱。
其他官员一看玩真的了,就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工程款一到直接把要赔的钱扣出来,准备堤垮赔钱;有的迟迟不去赴任,不交接,就是一个拖,你能耐我何?更有甚者,正常的维修堤坝就是不完工,我就是修不好,完不成,大水来了就完蛋哈,从而摆脱责任。
皇帝一看这不行啊,于是改变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责任,从而让尽心尽力的官员敢于做事,并且重新调整赔钱标准。到雍正时期基本确定为赔四销六,官员只承担40%的责任,再加上所有参与官员都要均摊,还可以拖拖打个折扣什么的,官员的压力就小了许多。
二、私加赋税,横征暴敛,我就直接要
赋役虽然是一个词,但是由两部分组成——赋和役。赋就是交钱,役就是徭役干活。
在清朝基本采取货币化赋税,一切需求征收白银,废除了强制徭役,政府的大型工程通常采用货币引导的方式进行,给钱干活,拿钱买料。
治河所需的原料都是通过朝廷拨款进行购买。随着清朝财政吃紧,工程造价不仅没有升高反而下降了,以秫秸价格为例,康熙朝定价是每斤给银1厘,到了雍正十二年竟然改为每斤7毫,出现物价上涨而经费下降的奇观。
秫秸
治河所需秫秸用量巨大,乾隆二十二年黄河泛滥,一年之中所用秫秸高达“二十千万余斤”,当时各种物资所需浩繁,物价几乎翻倍。
乾隆对此也是一筹莫展,大聪明阿桂出场了,他提出一个非常可行的建议:所需物资从沿河32州县指定份额分摊购买,并要求百姓将物资运到工地。
名为购买,实为征派,当时官员也有自己的理由,那就是:治理河道沿河32州百姓受益,自然要分摊成本。
民助的数额巨大难以想象。以偃师县为例,共摊派麻14 万斤、草80万斤、秫秸50万斤、橛木1400根、夫790名。扣除朝廷拨款,该县要帮贴数万两,还不包括秸麻草等物料本身的价值。自此之后,各种“民助”一发不可收拾,从购买物资到修堤,无不摊牌,形同徭役,摊派的过程中各级官员上下其手,名为仁政,实为暴政。
三、虚报数额,制造假账,蒙混过关
对于治河存在的问题,各级官员都有清醒的认识,知道这并不是某个或者某几个官员造成的,是一种制度性缺陷。
但是在君主专制时代,哪个敢站出来批评皇帝,说天朝体制有问题?更何况没人能拿出解决办法。所以只要还能运转,最好就让这套制度继续运转下去,混一天算一天。
因此,官僚之间也要相互帮助,尽可能把这件事糊弄过去,毕竟官员轮流转,今天你在工部坐办公室,明天可能就要去修淮河了,你不帮别人还指望别人帮你?
而官僚集团的办法就是在数据上弄虚作假,明明用了2000民夫就报5000,修了50里河堤就报告修了100里。史料记载:河工应用夫土木石等项,向来因价值加增,承办厅员详请加价,该河督即照时价批准。复恐不能按例报销,遂任承办之员虚估工段,宽报丈尺,以符部价。是该河督明知所报不实,据册咨部,部中亦即照所开工段核销,竟系相率为伪。
这事从雍正朝一直延续到嘉庆,到嘉庆时期就算是虚报工程也填不上这个大坑了,已经到了不改就要暴毙的程度,嘉庆皇帝才开始研究怎么解决,而解决办法就是:工程造价翻一番。
嘉庆帝想这总可以了吧,然而实际情况却更为复杂,这次改革没持续几年就有官员上表,要求工程款再涨50%,不然无法应对。嘉庆一看勃然大怒,认为下属官员不尽心尽力,一味贪财,将奏折驳回并大骂一顿,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官员只能再次走上虚报的老路。
嘉庆
清朝从开国到灭亡,治河一直是头等大事,不仅关系到航运交通通畅,也关系到沿河百万人民的身家性命,但是僵化的体制与腐败的系统并不能持续有效地维持河道的安全,各种制度性缺陷也导致官员主动或被动地走上腐败的道路。
文史君说
治河是一件治国安邦的工程,但是一代代明主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这不仅仅是黄河的自然条件所限,也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有密切联系。在农业社会为基础的中国古代,政府本身的动员能力与财政能力都不足以支撑长期的大规模的治河运动,因此在僵硬的体制下,就算是明君、能臣想要有一番作为,最后也会在日后几十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后被僵硬的体制所束缚。
参考文献
蒋波:《清代的河工与财政》,《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
郑荻:《清代河工赔修制度研究》,渤海大学硕士论文,2021年。
(作者:浩然文史·我好饿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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