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之时,若说皇帝的共性,“皇权稳固”应是他们最看重的一点。若有人敢蔑视皇权,对皇权存有觊觎之心,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出手,将这些“眼中钉”拔除。这一点,适用于清朝,同样也适用于乾隆。
乾隆四年十月,北京的天气正冷,清高宗乾隆发布一道谕令,指责理亲王弘晳“自视为东宫嫡子,居心叵测”。由此,削去他的爵位,圈禁在景山东果园,并更其名为“四十六”。
这样的惩处,是否眼熟?仍记得雍正四年之时,他将昔日与自己为敌争夺储君位的康熙八阿哥及九阿哥除爵、圈禁、更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次事件,应算是康熙年间九子夺嫡的余波和延续。
须知,弘晳乃是康熙的长孙,亦是康熙废太子胤礽的长子。康熙在位时,胤礽本是太子,若非后面所发生的诸多事件,胤礽会是康熙之后的(雍正),而弘晳也极有可能成为之后的“乾隆”。可历史就是这般,唯有变化才是不变,命运难以捉摸。
值得一提的是,在惩处弘晳之时,乾隆还曾举例说明弘晳对自己的不敬。这一点,记载于《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根据乾隆所言,那一年他的诞辰,弘晳自制了一顶鹅黄轿子作为生日礼物奉上,“朕若不受。伊即将留以自用矣。”鹅黄轿子,即“鹅黄肩舆”,在清朝之时,这应是皇帝的“标配”,作为亲王的弘晳若留以自用,则为逾矩大不敬。
弘晳被乾隆惩处之后,仅仅过了四年,他便死在了圈禁之所。再过三十六年,乾隆下旨,令其再入宗室,复其原名。这也是清朝皇帝的老套路做法了。时隔多年,当死者对大局已无甚影响之后,再为其“平反”,如此,皇帝就留下了宽仁的美名。
参考史料:《清史稿》《清实录乾隆朝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