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在清朝嘉道时期,盐是一种必需品。两淮当时是清代最重要的盐区,盐课收取的税银达200余万两,占到了全部盐税的40%以上(总共500万两)。通过在淮南实施的两次改革,两淮的盐区最终走向了以市场为主导、利益为驱动的票盐之路。
先来说说清朝“盐税制度”征收的背景以及沿袭
清朝盐税制度困境出现的背景清朝时期,盐是实行“引岸专商”制度。这里的“引”是指引票,一旦你贩卖经营食盐,引票就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特别资格的准许证,有点像现在的经商许可证;而”案“是指引票经营的地点,即”引地“,专门规定了的销售食盐的位置。清代把全国分成了很多个区域,按照引票来规定各个区域内的招商制度,每一个区域的收盐、运盐、销盐都是由商人把持的,官府再向专门的贩卖食盐的商人收取征税,相互经营。
但是这样做的成本很高,”盐税制度“征收往往会遇到问题,而且中间的流通环节大部分是不必要的,程序复杂。效率极低。按照淮南地区的官盐统计,一系列名目的开销在200万两左右,从上往下层层剥削,办公费用基本上就花掉了大部分的盐课税收,显然是不现实的。
毕竟,整个盐税也才那么点钱,开销全花在了养官府的人了,老百姓又很不满,当然就会有矛盾了。如果要使盐税真正地为国家建设服务,而不是被层层相连的组织给剥削掉,也就需要对盐税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清朝盐税制度的沿袭与改革“近虽商疲引积,而其中尚不属极弊之地,仍有人认运者仍令商办,如商力支绌不能兼顾者,则实行官督商运,一切均照旧办理。”
说的是近些时候的商人已经在积极地囤积储备食盐,但是其中仍然还是有一些地方不属于其中,老百姓买盐比较困难。对于这种现状,仍然有一些人认为应该还是交由商人管理,如果商人不能兼顾的区域则应该由官府监督实行。
其实,当时改革是一种无奈之举,淮南与淮北的差距已经到了一种无法维持的地步了。淮南盐场有23个,而淮北只有3个;淮南可以产盐169万引,淮北仅仅只有30余万引。改革之初,淮南的盐商还能捆运50余万引,而淮北仅仅只能捆运2万余引。说实话,淮北的盐税制度已经全面崩盘,除了改革别无他法。
取消总商本来,淮北的盐税制度是交由一个总商督责的,而改革后则是取消了总商,让个体户的民贩来自行贩卖食盐,销售食盐的权力不再由总商把持。通过招揽的民贩,给予其护照,然后备注好姓名、籍贯、年龄相貌等,就可以拿着护照去购买食盐来销售。
降低成本按照新的法章的规定,每盐400斤为一引,折合银六钱四分,抽税酌减1/3,共计银七钱二分,捆包运输的费用则是由民贩自己负责。
减少手续在盐场的附近建立有局厂,一旦有民贩买盐,局厂的员工就会带他到大使衙门处拿取纳税的请票,并且由委员与民贩逐包称验,照票后戳记。
一年之后,淮北的销售盐税超出了指标,民贩也变得越来越多,食盐供不应求。据说在道光十八年二月,票盐开局的时候,到场的资本达到了二百万两。票盐繁荣一时。本来在票盐之前,运输食盐上路经常会遇到劫持的恶棍,票盐实行之后,民贩所运的盐都是官盐,有士兵守护运输的道路关卡,恶棍根本不敢劫持官盐。
实则上,淮北地区的盐税改革是在减少中间的流通环节,去除了很多的劳力,而让市场来调解交易的成本。道光十二年销引24万余,十三年销引32万余,十四年达59万余,达到了淮北标准的两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