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古代,女子出嫁从夫,人身没有多少自由。但是,也有一些对丈夫十分留恋的女子,在丈夫去世后,竟然以死殉节,令人唏嘘。
康熙年间,杭州女子曾如兰,相貌端丽,性情贤淑,嫁给富贾的次子林邦基,婚后感情极好。
不幸的是,丈夫早逝,邀妻子一同赴死,而妇人竟然没有一点犹豫就答应了,并欲自尽殉节!幸运的是,其公爹开明,多次阻拦,这才让儿媳没有遂愿。
但令人惊讶的是,曾氏竟然因此怒告公爹,而县令却认为公爹所言有理,判她不孝!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曾如兰出身杭州府某县的一家书香门第,从小便跟着父亲饱读诗书。父亲前朝有名的儒生,因鞑子入侵,自缢殉国。
富贾林汉朝与其父乃是至交,两家的孩子是指腹为婚。
老友殉国后,林汉朝不改初衷,为二儿子和曾氏如兰举办了婚礼,兑现诺言。
婚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宛如神仙夫妻。
曾氏不仅貌美,极爱丈夫,对公婆也十分孝敬,有如亲生父母。
林汉朝虽然有3个儿子,且家资巨万,但治家极严,儿子儿媳皆很孝顺。不过,在三个儿子和儿媳中,如曾氏这般知书达理且孝敬者,无人能出其右。
遗憾的是,婚后10年,夫妻两人一直没有孩子!
更不幸的是,公婆突然病逝,丈夫林邦基至孝,久哭成疾,半年后竟奄奄一息。
临终前,林邦基不忍离开妻子,叹曰:“尔能从我地下乎?”
曾如兰没一丝犹豫,当即答应为他完成后事即追随而去,为他守节。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林邦基含笑而瞑。
办完丈夫的丧事,曾如兰死志已萌,便去投水,再悬梁,复加以刃......可是,都被公爹提早防备,阻拦下来。
公爹以“需她赡养”为由,劝她不要轻生。
曾氏却哭道:“家中尚有伯叔妯娌健在,怎能供养不了您呢?还是让儿媳随夫君去吧,他一个人在那边孤苦伶仃。”
公爹陪着垂泪,但就是不许她为儿子殉节,派人日夜守在她身边。
一边是对丈夫的承诺,一边是公爹的屡次阻拦,曾氏竟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忤逆的举动:把公爹告上了衙门!
杭州仁和县县令谢俨,思想开明,听说儿媳状告公爹,理由是不让她为丈夫守节,既敬且肃,第一次判道:“曾氏从夫守节之义,本县为之动容;然尔既嫁林府,应代尔夫尽孝!”
谢县令感动于曾氏的夫妻情坚,但更不忍她离世,希望劝她代夫尽孝,照看公爹。
曾氏不服,夜里偷偷吞金,再被妯娌们救下。
林汉朝感恩儿媳这么多年来照顾自己一家人,见她死志如此坚定,更不舍得她离开,也投牒上告“儿媳不尽孝道”!
林汉朝想以“孝”的大义约束儿媳,希望她不要寻短见,一片良苦用心。
谢县令被翁媳二人闹得头大!须知,清朝以“孝”治国,不提倡女子殉节。
如今,公爹有慈父之怀,儿媳有殉节之心,却让他左右为难。更令人棘手的是,此时的江浙一带,民心归化大清不久,前朝遗风盛行,烈妇节女比比皆是,若是一个判不好,只怕非议颇多。
为此,谢县令想出了一个妙计,第二次批曰:“林翁汉朝,尔当速为曾氏立嗣,使其收心,方能代夫尽孝。”
谢县令的妙招是,让林汉朝从孙子辈中过继一个给曾氏,继承次子林邦基这一脉的香火。这样一来,曾氏就有了寄托和念想,便不会殉节了。
不愧是县令,技高一筹!
林汉朝一边赞叹,一边马上照办,把长子林邦翔的小儿子过继给曾氏。
曾氏再不服,自辩道:“养亲教子,是孝节两全之道,妾身亦知。但是,夫君上有兄邦翔、下有弟邦翊,立其子为后,其父母尚在,亲情何伤?况且,亡夫临终前,曾许以身殉,今盖棺未久,即负前言,他日黄泉之下,何颜相见?”
总之,曾氏不愿意抚养大伯子的儿子,而是一心想实现自己对丈夫的承诺。
谢县令既为曾氏对丈夫的感情而感动,又气恼她食古不化,第三次批道:
“嗣子已立,名分已定;尔若不能教子,是对亡夫之不忠;若不能养亲,是违背人伦之不孝!况且,世事难料,万一老亲失养,稚子失教,尔夫亦当含哀地下,尔何忍哉?”
谢县令这一次的批词十分严厉,就差骂曾氏“不孝”了!
好在,曾氏到底读过诗书,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子,不得不放下对丈夫的执念,养亲教子。
公爹见县令劝得儿媳生还,心生欢喜,待曾氏比亲生女儿还亲,并重金请来当地最有名气的儒生,为曾氏名下的养子启蒙。
忽忽过了4年,谢县令一言成谶,林汉朝突然生病,命不久矣。
在他生病的几个月里,曾氏竭力扶持,侍汤药于左右,衣不解带,事翁极孝,妯娌们自愧弗如。但是,让妯娌们没想到的是,公爹林汉朝临终遗书,竟把一半家产分给了曾氏!
虽然大伯小叔不说什么,但曾氏知道罅隙已生,林家不复昔日和睦。
为了不让危及家族和睦的情形发生,曾氏拿出家产,三家均分。
妯娌们见曾氏行如此义举,惭愧难当,可是,这一切都挽回不了曾如兰为父殉节的决心!
又数年后,养子已行成人之礼,曾氏喜气洋洋,盛装出席,坦然接受养子的跪谢,而后对妯娌们说:“十年已过,吾子已成人,吾夫却已成冢中枯骨,不忍等,今可践前言矣!”
随后,曾氏不顾任何人的劝说,绝食九日而殒!
这个故事出自《清人逸史》。
曾氏对丈夫的感情,不逊古之绿珠,愿为夫君放弃在世的希望;而公爹爱护之心则不逊其亲生父亲,屡次劝阻,只为帮她找到生的希望。可谓是,古代翁慈媳孝的典范!
遗憾的是,林翁病逝,终究还是没能阻拦住儿媳的向死殉节之心,令人唏嘘。
从这个故事的本身来看,曾氏之所以愿意与夫君同去,是因为爱他极深;因为爱得深,丈夫去后,人间对她来说已经不值得再多留恋;而公爹的挽留,事实上反加深了她在感情上的痛苦,认为自己背叛了丈夫,所以才怒告公爹。
不过,若是放之于今日,不知多少人暗笑曾氏之迂腐呢,您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