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在南方的暴行和一系列高压政策,激起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严重阻碍了继续统一南方的行动。在这个紧要关头,多尔衮又灵活地改变了策略。七月间,他将南方人民最为痛恨的多铎召回北京,改派汉人大学士洪承畴“招抚”江南。多尔衮这个以汉人治理汉人的办法,在关键时刻收到了实效。洪承畴坐镇南京之后,先后招降了大部分反清力量,轻而易举地攻下浙江,进而平定了福建。
在顺治五年(1648年),多尔衮以他谋略家的气魄和智慧,除了东南沿海和西南一隅,基本上完成了清朝在全国的统治。顺治四年(1647年)二月,多尔衮以“府第腧制”的罪名,罢免了济尔哈朗的辅政大臣;转年三月,他又旧账重提,以在继嗣问题上包庇豪格为由,革去济尔哈朗的王爵,降为郡王。对待政敌豪格,多尔衮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顺治五年(1648年)二月,豪格击破张献忠农民军回到北京,多尔衮立刻罗织罪名,把他逮捕下狱,三月便折磨致死。
不久,皇太后博尔济吉特氏下嫁多尔衮,他便由“叔父摄政王”尊封为“皇父摄政王”。顺治六年(1649年),多尔衮进一步明令贵族不得干涉国政和限制汉宫行使职权。对诸王“有干预各衙门政事及指责汉宫,谓某贤能应升,某劣应降者,不论言之是非,即行治罪”。同时规定:“各王有以衙门事,私行传呼各衙门官至府者,罪在王。听其传呼而去者,罪在各官。”
从而剥夺了贵族干预国家政务的权力。顺治元年(1644年),宣府巡抚李鉴劾奏赤城道朱寿贪酷不法,多尔衮下令议察。朱寿得知以后,十分惊慌,便贿赂满臣绰书泰,求托英亲王阿济格代为说情。阿济格派绰书泰和总兵刘芳名往见巡抚李鉴,胁迫李鉴为朱寿鍪开脱罪行。多尔衮得知这些不法行为后,立即将绰书泰,朱寿等人斩首弃市,将刘芳名夺职入旗,将阿济格降为郡王,并罚银五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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