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04年,清宫的紫禁城中一片肃杀之气。无他,只是因为一个县令被百姓告了御状。这位县太爷究竟是何许人也,能惹得慈禧太后勃然大怒呢?这个县令叫王维勤,是永平府抚宁县人。
王维勤的父亲曾高中进士,手里有点余钱。在父亲的帮扶下,王维勤花钱捐了一个县令的官职。灭门的县令破家的府尹,古话所言不虚。王维勤虽然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县令,但他深谙以权谋私之道。
王维勤生活在周各庄村,同村有一户李姓的人家。王维勤看中了李家的房产,又舍不得花高价去买。他本想用县太爷的官威,恫吓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李际昌就范。
奈何李际昌并不吃这套,他婉拒了异想天开的王维勤。经过这件事后,两家的梁子就结下了。后来,李家的猪圈被大雨冲塌,一头猪跑了出来。
这头猪逃跑的过程中,恰巧踩了王家的田地。王维勤听说这件事后,当即让仆人把猪抓来吃了。随后,王维勤又托人传话,要求李家赔偿一千两“麦苗损失费”。李老爷子并不想掏这笔巨款。
王维勤和次兄王维恂一同执笔,把李际昌告到了县衙。抚宁县令得了王家的好处后,就下令把李际昌押入大牢。事情至此,王家还是没有停止作恶。
义和团运动中,王维勤趁乱灭了李家满门。
李际昌一家十几口人,只有二儿媳李马氏侥幸活了下来。李马氏一路喊冤,远去京城告了御状。
慈禧太后知道这件事后非常气愤,当即下令把王维勤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