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鲜事 热点 清朝秀女制度弃美选丑:门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清朝秀女制度弃美选丑:门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文/晚风暮雨

在各种小说、影视剧和史书中,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几乎各个都有倾国倾城之貌,但是自从影像技术发明以来,记录下晚晴皇帝的后宫,从现存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慈禧老佛爷,隆裕皇后,还是溥仪的妃子文绣等人,都和美貌二字无关,有些人的相貌甚至堪比星爷电影中的“如花”。

那么,这些相貌平平无奇、甚至差强人意的“佳丽”是如何进入皇帝后宫的呢?这就不得不提到清朝的选秀女制度。

所谓选秀女,就是清朝皇帝的后宫之内,上至皇后,下至宫女,全部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

皇太极改国号为“清”之后,尚没有选秀女之说,当时,清朝正处于开国阶段,为了笼络盟友、巩固政权,皇室往往与蒙古的王公贵族联姻,大名鼎鼎孝庄太后就出自蒙古科尔沁部落。

入关之后,孝庄又将自己的侄女许配给顺治皇帝,但顺治对这位蒙古皇后并不感冒,两人关系十分冷淡,两年后,皇后被废。

史书记载:顺治以“遵循祖制”为由,下诏选秀女,诏书曰:“选立皇后,作范中宫,敬稽典礼,应于内满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

诏书中虽然没有出现“选秀女”三个字,但如此大张旗鼓地从满、蒙人中挑选的做法,和后世的选秀女如出一辙。

清朝选秀女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从内务府包衣(即家奴)三旗中挑选适龄女子入宫,她们仅供皇宫内役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宫女,每年选一次,期间,如果被皇帝宠幸,可封为妃嫔,如一直未被宠幸,则在宫中服务到25岁,然后出宫自行婚嫁。

宫女犯错误要遭到残酷的惩罚,处罚方式有三种:受罚、挨打、砍头,受罚就是到角落里罚跪,挨打就是杖责,砍头大家都知道。

另一种是则是为皇帝及宗室挑选妻室,每三年选一次,即从满、蒙、汉八旗官宦之家中挑选13-16岁的女子,她们被选中后,要么成为皇帝的嫔妃、要么被许配给宗室子弟为妻室。

《旗则例》规定:“凡应选之秀女,未经选验以前,不准私行许聘出嫁,违者交部治罪。如验看时适有事故,不及阅看之秀女,年未及笄尚可候者,候下次验看。若笄以上至笄者,该旗都统查明迟误缘由,具奏请旨”。

选秀女有一套完整、严苛的流程和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品行和门第。

据史书记载,候选秀女要穿旗袍,不得浓妆艳抹,接受太后和相关人员的挑选,清朝可能出自防备女色的心理,对美貌的女子有一种天然的抵制,即使皇帝看中某个高颜值秀女,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她纳入后宫。

最后能入选的秀女往往是外貌端庄,仪态大方高贵,品行方面要孝慈宽仁等。

当然,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门第,比如光绪皇帝的珍妃,就是凭借显赫的门第入宫,光绪皇帝的隆裕皇后,相貌丑陋,更是凭借无人可比的门第成为皇后。

臭名昭著的慈禧太后当年也是以秀女的身份入宫,被咸丰帝选中,封为贵人,深得皇帝宠爱,,晋升为嫔、妃等。

咸丰去世后,慈禧母凭子贵,成为太后,最终凭借过人的手腕,独掌清王朝大权数十年。

由于清朝独一无二的选秀女制度,使得最终被挑选出来的后宫佳丽,大多相貌平常,有学者称:清朝选秀女,拼的是家世,与美貌无关,可谓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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