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时期,一个普通的县,品级官员有多少?
说起古代的,历史上朝廷大多都是采用封建集权制度,权利是层层下发,最到最后其实最上面和最下面其实关联不大了,管制力度不够的话,那么很容易出现贪官污吏。天高皇帝远说的就是如此了,特别是一些小县令,除了上级能压的住,在县城能估计就是土皇帝了。那么一个县令的权利到底多大呢?他手下有品级的官员到底有多少?
就清朝统治时期而论,当时将国家划分为多个省,之后一个省份为几个州和府,之后就到县了。古代每个县的县衙内是有三位老爷的,分别是知县、县丞以及主簿,这三位知县最大是七品官员,负责的工作就是县内的治、教化以及税收。而八品县丞和九品主簿虽然是有等级的官员,可是与县老爷比起来,这两位就是打工的了。所以说县令的权利在一个县内其实是权力最大的,因为几乎是所有的权利全包了,之后下发工作。
除此之外一个县内还有不少其他有品级的官员,比如说书院的院长,一般是正九品官员,而副手也就相当于教导主任,官职是从九品。而县的负责安全的巡检也是正九品官员,主要是负责剿匪等,类似与武警部队。负责税收的税课大使也是正九品,是税务部长。从九品的驿丞也是品级官员,属于从九品,主要是接待外宾和重要人物的。
而大家认知中的衙役,其实是没有品级的,不仅如此,他们连编制都是没有的。只是一些打工的,一般是知县从县内经济中掏钱,也就是如同以往的协警。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县内查案,抓捕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