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晚清四大中兴名臣”,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
李鸿章浸淫政坛数十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
鲜为人知的是,李鸿章聚敛财产的能力,不在治国安邦之下。和我们所了解的和珅不相上下,清末的时候,民间很流传“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这其中的宰相指的就是李鸿章,
李鸿章的财产到底有多少呢?我们不妨来看看李鸿章的最直接的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第一条写到:“庄田十二块,坟田一块,堰堤一道,桐城内产业四处,省城安庆房四处,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芳经营。”
遗产分配第二条写到:“合肥县撮城庄田一处,留作葬于该地的李鸿章两妾以及经芳发妻开销之用,由经芳经营。”
遗产分配第三条写到:“合肥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这时候的经述已经死了),由经述子国杰经营。”
遗产分配第四条写到:“合肥田产两处,庄田三处,坟地一处,留于经迈作为其死后祭田墓地,经迈经营。”
此外,李鸿章还有很多条遗产分配,上海价值四万五千银的中西合璧房产出售,南京、上海的两处房产出售,他在遗嘱中说到,如果在他死后,每年的收入能够上两万,则三子平分。
李鸿章所置田产,每年可收租五万石,合肥、巢县、六安等田产每年收入两万石,当时李鸿章在安徽的田产大约六万亩,晚清安徽的地价为每亩七十四两银。
按此价,这六万亩田地的价值就有四百四十四万元银元,换算成白银就是三百二十多万两。
当时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才9000万左右,李鸿章里的遗产就说白银就是几百万,再加上不动产,已经商铺,招商局等的收入,他一个人一年的收入差不多就是清朝财政收入的一半了。
要说这些还不够的话,还有,李鸿章在担任外交官时和洛希尔爵士私交甚好,两人还会私底下互通信件。亲笔签名赠送给了洛希尔爵士一张自己的照片。
而在1899,福公司成立的第三年,李鸿章就通过汇丰银行向洛希尔爵士汇款4203英镑(约为4万两白银)购买福公司的股票,此后洛希尔爵士便一直向李鸿章通报福公司的有关财务情况。
福公司的利润是惊人的。注册“皮包”公司之初的2万英镑(约20万两白银),在1898年搞掂山西、河南的开矿协议后,飞涨到了10.6万英镑,增值达5倍。
由此可见,李鸿章的遗产惊人。
其次李鸿章签订了诸多的丧权辱国的条约,据俄国大臣回忆录称:在签订中俄条约期间,共收受贿赂300万卢布,肯定不止这一起吧?
综上所述,李鸿章的遗产之多已不可胜数,数千万肯定有,儿子们也都是富翁。
但是大清在如此贫弱的境地,竟然有李鸿章这样敛财“能手”,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大清的一种不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