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间出现过这样一桩奇事,在清嘉庆年间,河南洛阳有一男子,名叫何锦。何锦家并不算富裕,到了何锦长大成人后,打算娶一房妻子,当时流行媒妁之言,没有什么自由恋爱一说,何锦在媒婆的介绍下娶了一女子任氏。任氏长相貌美如花,何锦想来自己这样的穷小子哪里修来的福气能娶到这样的美人,因此自打婚后对任氏百般顺从,体贴入微般的照顾,虽然丈夫这样对任氏,但是任氏心里另有想法,主要是任氏的母亲当时同意何锦,是看中了何锦送来的20两白银的聘礼钱,当时20两不是个小数目,是何锦东拼西凑出来的。
何锦有个舅舅是算命先生,一次在宜阳县无意中见到了外甥媳妇,将这事告诉了何锦,何锦立刻报官,官府经过调查最终判定锁锦堂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娶了任氏,并双方已经生子,判定向何锦赔付一百两白银,而任母与舅舅早已经去世,此事就此了结。
其实看古代的官府审理案件时有时还是很有人情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