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3月16日上午10点多,北平至诚中学内忽然传出7声枪响,师生一片大乱。学校发生命案,引起了轩然大波。但随着事件公之于众,更多的争论也来了……
1945年《中华周报》报道,刘景桂1940年“逢特赦,减刑至15年”,1943年又遇到特赦,减刑至5年。到了1944年12月,“国府再颁特赦令,得无罪开释,刘女士遂于七月九日下午五时出狱。”坐了10年牢的刘景桂,终于获得了自由,至于她后来的去向,就没人知道了。
此案在当时引起广泛讨论,一是因为涉及感情纠纷,二是因为刘景桂被赋予了“妇女解放先驱”的身份。在那个时代,在知识分子阶层的大力宣扬下,普通民众也逐渐接受了新思想,推崇自由平等和妇女解放。所以,刘景桂案才会受到如此巨大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