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李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不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在邮政系统任职期间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靠邮政吃邮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李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国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