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被明朝推翻之后,朱元璋设立了一系列制度来改变元朝的制度,恢复中原的习惯。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职位就是布政使,它的作用类似于现在的一省主管者。后来为了分权,明朝又设置了巡抚主管地方军务,布政使的地位稍微有所下降。清朝建立以后,大规模的吸收了明朝的制度,布政使制度当然也是他们吸收的重点。
不过,清朝给地方设置了更为复杂的分权制度。明朝在后期为了节制地方军队镇压起义军,设置了总督这个职务,而清朝把这个职务给固定了下来。清朝地方掌握大权的人有总督、巡抚、布政使等官职。总督总管几省事务,在一省之内无法专权;巡抚主管一省军政大权,但其实省内的民政工作主要是布政使在管;布政使管理民政,但是却没办法涉及军权。
这样完美的制衡制度,有效的阻止了清朝地方大员的割据与独立,但是也大大降低了地方的行政效率,并且增加了地方的官员数量和官员工资。清朝初年的时候,财政困难,一大堆的功勋都需要“铁杆庄稼”喂养,官员工资很低,后来则有所上升。清朝“布政使”年俸禄是9000两,相当于现在多少钱?你可能猜不到。
如果说想要穿越去古代当官,那么大概率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去清朝,而不是明朝。因为明朝对官员非常的“不友善”。朱元璋在1368年建立明朝,他给布政使开的工资是一个月发48石米,一年也就是576石米。明朝沿用宋朝度量衡制度,1石米也就是59.2公斤,48石米为2841.5公斤。
这个数量还是比较低的。我们现在的三口之家一个月吃25公斤米,1年也有300公斤。而古代的官员大多为大家族,一家怎么也得有十几人,如果算是12个人一家,那么就得花掉1200公斤米。再加上当官的各种应酬,明朝的这个工资大约就是能糊口。不过朱元璋就是这个意思,官员只要能糊口就可以了,再苦不能苦农民,官员苦一点儿没事。
清朝则反了过来:在苦不能苦当官的。所以明朝和清朝灭亡的时候情况完全相反,明朝灭亡时官员赶紧做了“顺民”,老百姓却发起了保护大明的运动,连张献忠都让部下帮助明朝抵抗清朝;清朝灭亡的时候老百姓拍手称快,却有不少官员陆陆续续准备了很多次复辟清朝的运动。不过,早期的清朝官员俸禄也不是很高。
顺治十三年,也就是1656年规定,作为正二品的布政使一月的工资为俸银为155两,俸米155斛.这个工资看起来也不高,但是跟明朝一比顿时就让官员觉得是“良心价”了。清朝的一斛大米约为65公斤,所以清朝光是发给布政使的大米就是明朝的总工资的2倍以上。而清朝还要发单独的俸银155两,那可是真金白银。
当然,这个工资其实是清朝官员的“最低待遇”。当时清朝刚刚建立,所以发的工资低。后来到了雍正的时候,清朝收上来的银子多了,给官员的待遇就更高了。雍正创造了养廉银制度,这样一来,布政使光是明面上合法的俸银每年可以达到9000两,差一些的也能拿到5000两到8000两的年工资。
所以,布政使这种相当于现在省长或者副省长的官职,在清朝最高的合法纯白银收入为每年9000两。那么,9000两的银子放到现在相当于多少钱一年呢?清朝的米价变动比较大,雍正时期达到了0.87两1石米的价格,而最高的乾隆时期达到了5两银子1石米的价格,我们用这个来算一算清朝布政使的年工资。
由于雍正时期即设立了养廉银制度,所以我们以雍正时期算清朝布政使的最高工资。清朝1石米约为100斤,所以9000两的工资可以买大米1034482斤大米。现在的米价为2.5元左右,那么9000两工资就相当于现在的200万人民币以上的购买力了。这个工资跟现在的省长比还是多了很多倍的。
如果按照清朝最高的米价算,那么9000两白银可以买1800石米,相当于现在的45万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即便是这个清朝后期布政使最低的工资水平,他的工资也略高于现在的省长工资水平。当然,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只是当时布政使合法的、单纯的白银收入,如果把他们其他的收入也算进来,估计一个亿也是小目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