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被侵略,清朝选择割地赔款,而它却选择杀敌,还让对方赔偿!
文|韦爵爷
大清朝的末年在中国的历史上也算是一个悲惨的年代,在列强的压迫下,签订了很多的不平等条约,各种割地赔款!虽然清军面对来侵略的敌人也朝廷了抵抗,可是那时清朝毕竟国弱,再加上道光皇帝态度也不够坚定,没有下必战之决心,因而当英国敌军来侵略之时,清军惨败,并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清朝时是这样,明朝时其实也有相似的遭遇,但结果大不相同!那是1633年,明朝崇祯六年,北方有八旗铁骑袭扰边境,中原腹地又有起义军,所以明朝主力在这两个战线被拖住!而这时又有敌人趁乱而出,也就是荷兰,为了打开市场,所以就远隔重洋来打明朝!
1633年7月,荷兰派兵袭击了驻扎在厦门港的福建水师,那时我军没有丝毫准备,再加上我方的装备没有荷兰的先进,所以荷兰人觉得这次偷袭一定会让我军落荒而逃,而他们就可以趁乱取得胜利,可是荷兰没有想到,崇祯皇帝在接到这个战报以后,下旨严令惩荷!
两个月的时间内,我方重组了150艘战船的水师,跟荷兰开战了,虽然我方的武器装备上没有荷兰先进,但是我军很讲究战术,所以荷兰没有讨到便宜,最后大败!据有关资料中所写,这一战击沉荷兰5艘战舰,俘虏1艘。而且此战后,明朝还让荷兰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条约中规定,荷兰需要赔偿战争损失,而且船队以后只可到台湾,不能航行到大陆沿海!
这场仗过去11年后,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结束,而台湾最后仍然被荷兰所占据,直到1661年,南明将领郑成功将这块失地重新收复,此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