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欧洲历史和我们中国有一点很不一样:中国历次改朝换代是后一个王朝推翻前一个王朝,两个王朝之间并没什么亲缘关系(隋唐两朝是表亲是例外),而欧洲从来没有一个王朝以暴力手段推翻另一个王朝的事例,所有改朝换代无一例外是由于前一个王朝绝嗣,然后父系血脉断绝后由母系表亲继位,所以欧洲的皇室和贵族如果从母系血缘追溯全是一个祖宗。
私生子属于社会边缘的地位,在神权和血统论的贵族阶层中,一出生就丧失了进入权力角斗场的入场券。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一生共育有二十四名子女,但其中二十二人都是永无继承权的私生子,只有一个婚生的儿子威廉和女儿玛蒂尔达是合法继承人。结果威廉一死,家里连个男性继承人都没有了。即使子女山穷水尽,父母的头衔和财产对于私生子来说也是望尘莫及。
从嫡长子的利益以及交接的稳定性来说,欧洲“一夫一妻”的婚姻与由此而来的继承制确实要比中国古代的王位继承稳定,并且它也真的保持了贵族的纯正,但也给繁育力不那么强的某些王室埋下隐患。
1152年,法王路易七世就以无法诞下男性继承人为由,向教廷起诉要求跟自己的妻子埃莉诺离婚;英格兰的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都是因为没有子嗣而被迫终结。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教文明圈中相对而言中央集权比较强化的俄国东正教统治地区与西欧略有不同:在俄国私生子是可以继承祖先的爵位和财富的,但前提是老贵族生前立有允许自己的私生子继承爵位和财富的遗嘱并提请沙皇审批同意,这是因为相比西欧的封建制俄国的皇权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