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姓资还是姓社,反腐败都是永恒的话题。西方话术告诉我们,所谓“民主国家”有分权制衡,因此可以有效解决腐败问题。事实真的如此吗?今天就以英国为例管窥一二。
▲英国在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经历了严重的社会腐败,近年来不断曝出的腐败丑闻表明,腐败在英国仍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英国是资本主义的鼻祖,自诩“民主化进程的样板”,在“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印象指数(CPI)中长年名列前茅。但这些漂亮的头衔遮不住英国系统性腐败的顽疾。
——官商勾结形成金钱政治。西方政治的一大特点就是政客为资本代言。在英国,资本通过政治献金、游说、旋转门等方式围猎政党和官员,攫取政治权力,民众早已见怪不怪。
许多政客卸任后退而不休,在资本集团担任顾问,不仅年入百万美元,还通过演讲等活动大肆捞金。政客不仅在政策上向金主倾斜,还直接推荐授予其贵族身份,助其进入议会上院,直接参与立法和重大事项决策。
——“山头主义”污染政治生态。英国政党内部派系林立,裙带关系盛行。以执政党保守党为例,党内大佬背后都有一帮拥趸,各唱各的调,各推各的人,加剧内斗和动荡不定。
——作风问题引发政治动荡。高层带头违规是典型。有的政客接连曝出丑闻,不仅导致本人辞职,也使其所在政党陷入政治危机,支持率落后于反对党,甚至有党内议员“叛变”。
▲位于英国东南部肯特郡的曼斯顿难民中心容量为1600人,实质容纳了超4000人,居住条件也相当恶劣,内政大臣苏拉·布雷弗曼因此被英国议员指责。
——“前腐后继”成为政界常态。近年来,英国多次曝出议员腐败及作风丑闻,或涉嫌性侵,或涉嫌违规游说,或涉嫌违规兼职,甚至还有人在议会开会时观看色情视频。
据英媒报道,50多名议会下院议员因涉嫌不正当性行为被调查,但目前仅一名议员因性侵被定罪,个别议员被剥夺议员资格,其他丑闻则不了了之。英国虽有数十个相互独立的监督机构,但对腐败问题发现多、调查少、处罚更少,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得益于旋转门,议员即便被开除也不愁找不到高薪工作,因此更加有恃无恐。
既然英国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那么“清廉”的错觉又从何而生呢?
立法上偷换概念“减少”腐败。一是通过法律“规范”政治献金、游说、旋转门等腐败问题,合法化金钱政治的“大腐败”。二是通过《议员行为准则》《部长守则》等各类准则,把作风上的“小腐败”界定为“不当行为”。三是将刑法上的腐败限定为贿赂。英国出台的《防止腐败法》名为防止腐败,实仅涉及反贿赂,贪污、挪用等腐败犯罪行为一般称为欺诈。
▲2021年11月,工党议员珀金斯愤怒地挥舞纸钞,斥责保守党议员欧文·帕特森收取巨额利益进行游说。
拉拢盟友垄断反腐败国际评价标准。一是热衷于在《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建立履约审议机制,借此提高对本国评价,抹黑别国状况,甚至干涉别国内政。二是2013年率先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制定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推动ISO于2016年发布首个国际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标准ISO37001。三是直接通过捐款影响“透明国际”清廉印象指数。“透明国际”官网显示,2021年18个政府机构捐款占其总收入的59.5%,除不丹和中国台湾地区外,其他16个机构均来自发达国家,其中包括英国外交发展部。
对内高调吹嘘反腐措施。英国反腐败立法、措施、机构繁多,往往出现一类问题就出台一部法律、采取一项措施、甚至设立一个机构,实际上雷声大雨点小。例如,2004年高调设立首相反腐败协调人一职,声称负责推动英国反腐败战略实施,领导对外反腐败合作,但近年已杳无音信。
2010年出台的《反贿赂法》号称是“史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但事实上只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商业组织防止贿赂失职四个罪名,且执法力度不足。
2016年“巴拿马文件”事件后,英国政府即宣布投入1000万英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但后续却无进展。尽管频繁出现反腐“烂尾工程”,但被忽悠的民众仍认为本届政府“认真”反腐。
对外努力扮演国际反腐“领头羊”角色。英国将反腐败国际合作与其外交布局相结合,广泛参与各类反腐败国际机制,引导议程设置和议题讨论。
▲2016年5月,国际反腐败峰会在英国伦敦举行。
比如高调推广实际受益人透明度,粉饰英国本土和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等海外领地已成为洗钱天堂的事实。将反腐败同对外援助等挂钩,向发展中国家推销其反腐理念和制度。建立单边“反腐败全球制裁机制”,居高临下对别国官员进行评判和处罚,把自己塑造成反腐的道德和法律裁判。
英国为何不能有效解决腐败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制度问题。
选举政治必然造就权钱交易。选举包括大量舆论宣传、集会演说活动和选民政治倾向分析,以及无数台前幕后的操作,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个人靠政党,政党靠资本。拥有资本不一定当选,但没有资本则是毫无胜算。逐利的资本介入政治并俘获政党和议员后,必将使政党成为少数人谋利的政治集团。
▲2012年4月,传媒大亨默多克因参与窃听在英国伦敦高等法院接受调查,法院外的示威者戴上默多克的头套讽刺其贿赂警察以获取敏感信息。
多党轮替决定无法刀刃向内。腐败问题关乎政党形象和选举成败,历来是各派相互攻讦的重要筹码。执政党为维护执政地位本能捂盖自身腐败问题,以防被反对党抓把柄、做文章,被曝光后又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免损失议席。这种不愿清理门户、竭力护短的做法,只能助长腐败滋生蔓延,无法实现自我革命。
不信任投票制导致拉帮结派。比如,英国保守党规定,超过15%的党内议员书面动议可对党首发起不信任投票,获半数以上支持通过则可将其罢免。目前保守党仅356名下院议员,意味着54人即可发起不信任投票,179人可决定首相去留。
▲2022年6月,保守党“1922委员会”主席格雷姆·布拉迪爵士宣布时任英国首相约翰逊在党内不信任投票中过关。
此种低门槛的不信任投票制度,使得党内议员为一己私利纷纷投靠依附大佬,由此形成团团伙伙,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
“赢者通吃”制度助长逐利倾向。在议会内阁制国家,赢得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可以同时控制议会和政府,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并垄断政治资源,吸金能力也远超反对党。
据英媒统计,2021年11月,英国保守党有90名议员在企业兼职,而工党仅有3人,额外收入最高的10名议员均隶属保守党。这种制度设计使各政党聚焦竞选,越来越短视化、功利化,以竞选思想为纲领、争名夺利为目标的政党,自然难以有效防止腐败问题。
此外,英国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制度”虽使选民通过投票实现政治参与,但在选举结束后,选民缺乏有效途径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行为。同时,执政党可通过执政地位和背后资本影响媒体,使号称“第四权力”的舆论监督也打了折扣。
▲ 中方将继续同各方加强协调合作,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力量。
英国的例子告诉我们,资本主义和多党制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有效防治腐败的灵丹妙药,多党制本身并没有、也难以解决腐败问题,解决腐败问题不应该也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所有鼓吹“民主包治腐败”的话语陷阱,都可以休矣!
来源 朝阳少侠微信公众号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