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不需要外贸的,一切货品自给自足,域外新奇物品有藩国进贡。只为了对崇尚中国货品的洋商体现一点恩赐,朝廷在广州开设了一个港口,接待来做生意的洋商,这也是很长时间里整个中国唯一对外通商的地方。
这恩赐享受得并不容易。官府规定,每年有固定的交易季节,这个交易季节始于秋初西南季风停息时,终于冬季的东北季风刮起时,大约从10月到次年1月,持续三四个月。商季开始时,前来的船舶先得到澳门雇一名航路引水员、一名通事和一名买办,然后驶向虎门办理丈量及缴费手续,在那里办完一应手续后,才获准在黄埔下碇。在黄埔,货物转给一个行商(专门负责与洋商做买卖的中国商人),这个行商在无人竞争的情况下确定货物的价格,洋商只能通过这位指定好的行商采办货物,所有的采销合同都是在一年前订好的。
来中国贸易的商船要承担各色各样的苛捐杂税,包括船钞、各种规礼银、货物的关税。船钞和关税是有固定计算方法的,很低,但无法预计的是规礼银。规礼银包括开仓费、验仓费、银两称量和成色的差额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勒索。这些钱都落入了各涉及官吏、杂役的腰包,而报价也都由这些人随意确定。此外,还有给买办、通事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小费。一路办下来,一艘大船逗留在广州三个月的花费要达到4500两银子。
官府还对洋商在中国的行为做了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妇人不得进入商馆;无买办直接监视时,不准洋商与其他商民交通;洋商只能与行商接触,不许直接与官府交涉;外国人不准用轿,不准用插旗三板船,只准用无篷小船;通商期过后不准居留广州等共十几条。最奇怪的是,外国人还不许购买中国书籍和学习汉语。
在这样的管理下,对洋商的克扣与勒索就成了不需要遮掩的秘密。
在对如此严苛的管制与商业环境的腐败感到无法忍受的时候,洋商中所占比例最大的英商曾考虑北上“告状”,也就是与更高的政府机构沟通让他们知道广州的情况,以解决问题。英国马上对他们的需求做出了反应。英国政府于1789年、1793年、1816年各派了一个使团前往北京,第一个使团遇上风暴和瘟疫半途就夭折了,第二第三个使团都到达了北京并先后面见了乾隆皇帝和嘉庆皇帝,但都被当成了来进贡的番邦招待,而当他们不肯承认是来进贡时就被轰走了。
后来,再后来……就发生了鸦片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