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即便是失去自由的犯罪分子,仍然拥有基本人权保障;但古代社会的人权思想却无关监狱。下面的故事可以让大家一窥古代监狱黑暗的一面。
清同治年间,张姓山东人在京城谋生,因与人发生争斗,失手将人打死,被刑部判为死缓(绞监候),关押在刑部大牢,关押时间长达十年,十年来张某每年寄回家的银子高达数千两;张某在外面讨生活度日艰难,进入监狱后反而风生水起,参悟了赚钱之道,用监狱里挣来的银子做本金,让家人在老家放高利贷,结果一个家族反而因此过上好日子!
光绪帝登基,大赦天下,张某被释放回家。恰在此时,张某家里的高利贷业务因为规模过大,臭了名声。回家后的张某,无所事事,试图做些正规营生,无奈做什么都赔钱,整天在家闷闷不乐。寻思着,只有回到监狱才有自己的机会。
也算他是个坐牢的命,听说京城发生了一起群体斗殴事件,出现人命案。张某立即赶往京城,找到过去的关系户,花了点钱,把自己算在从犯名单中,如愿以偿再次进入刑部大牢。
也是天意弄人,他在监狱没过几天好日子,光绪帝大婚,再次大赦天下,张某第二次被递解原籍。回到老家的张某心灰意冷,一家人在悲痛的氛围中团圆,张某仰天长叹:偌大监狱难道就没有我张某人的一口饭吃吗?为何总是天不遂人员啊!说完,一家人怅然泪下。
张某凭什么在监狱发财?
监狱主管官员会在犯人群体中,选择一人作为“牢头”,帮助管理犯人,这在古代监狱是通行的办法,也是政府降低监狱管理成本的一种手段。同时,犯人之间沟通相对容易,有利于监狱管理官员对犯人的控制。但凡涉及到管理,就有可能滋生腐败!尤其是被管理者是失去人权的坏分子,腐败问题就更容易被忽视了。尽管牢头仍然是罪犯,但这个职位已经演变成官员、小吏腐败的工具、延伸。
张某因为身强力壮,善于打斗,进入监狱后很快在犯人群中表现出勇武强悍的一面,被一干犯人所惧怕,所以被监狱官员看中,命为“牢头”。表面工作是帮助管理犯人,实质就是敲诈犯人,所得财物由牢头和监狱兵卒共有。张某手里有了钱,就有了自己的小帮派,横行监狱无法无天;还常常招妓入狱,供应兵卒和随从;实为狱中之霸。
人们大多不会同情被虐待、敲诈的犯人,认为这类人罪该如此。只是,谁也没有想过,监狱里的犯人失去自由,没有挣钱的机会,钱唯有来自他们的家庭,真正受伤害的却是无辜的家人。
牢头终归还是罪犯,不会因为有一个“头儿”的字眼儿华丽转身变得高级,相反会更加不择手段的牟利害人。
最后了,还是必须强调,一个人遵纪守法,就算监狱是十八层地狱,又与你何干。遵纪守法才是出路!
(资料来源《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