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绪元年,河南南阳府镇平县,秋后问斩就要开始了,看热闹的老百姓早早地就到了。
一名叫胡体安的“盗贼”,因为到一位玉石商人家抢劫被判处了秋后问斩。
据说,这名“盗贼”不仅抢劫了不少财物,而且还打伤了商人家的多名护卫。
让大家意外的是,他看起来不仅长得瘦瘦弱弱,还一直哭哭啼啼,看起来怎么也不像能独斗护卫,成功潜逃的人啊。
这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男孩,真的会是打家劫舍的盗贼?
同样感到疑惑的,还有监斩官,他听到少年不停地哭喊,说自己是邓州王树汶,而不是镇平的胡体安,自己根本不是盗贼。
监斩官想起,官场中有一种见不得光的“宰白鸭”。
难道这个孩子也遭受了这样的事?
怀疑另有隐情的监斩官把这名“盗贼”带回了牢房,急忙上报。
当时的河南巡抚涂宗瀛,了解情况后,就把案子发回去,要求重新审理。
只是谁也没想到,重审与真相大白之间竟然相隔了十年。
2
而这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那个玉石商人发现自己家中进贼后立刻就去当地衙门报案,但是案件迟迟没有结果。
玉石商人在当地也算响当当的人物,自然有一些门道,他打听了一番得知抢劫他的人竟是当地的一名捕快名字叫胡体安。
这个胡体安是个黑白通吃的人物,他白天是捕快,晚上是盗贼。
而他这个人虽然官职不大,但是很有办法,把县衙上下都跟自己绑在了一条船上。
县老爷经常有破不了的案子,为了保住乌纱帽还得指望胡体安摆平各方势力,找个人出来顶罪结案呢。
玉石商人气不过,就找到门道越级找到河南巡抚涂宗瀛状告胡体安。
涂宗瀛生平最痛恨无辜之人遭受不白之冤。
他在湖南当布政史的时候,就严格制定审理案件的章程,设法杜绝冤假错案,官场上一直以公正严明著称。
于是涂宗瀛就下令要求当地县衙火速抓捕胡体安。
为了县衙众人不被牵连,就有人出主意找个人来顶替胡体安,直接抓了判刑,到时候对上面有了交代,大家也就安全了。
至于真的胡体安,换个地方改改名字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这个想法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同。于是胡体安找到了自己家童,让他冒名顶替。
胡体安不仅允诺给出丰厚的银两,更是保证用不了几天,等风声一过,就把家童悄悄接出来。
家童一听,这事儿不错啊,有胡体安罩着,自己就算住牢房应该也不会受罪,还能赚钱,一举两得,更何况他也不敢拒绝,就满口应承下来了。
结果入狱后,对外面一无所知的家童哪里知道在胡体安的运作之下,新上任的县令马翥正好拿此案给自己立威,也不具体审理,直接判了秋后问斩。
直到被押赴刑场前,家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马上就要小命不保了,这才一路喊冤,惊动监斩官,暂时保住了小命。
这个家童就是王树汶。
看到奏报后,河南巡抚涂宗瀛就下令,要求当地县衙重新审理。
在涂宗瀛的眼中,这是一件简单的案子,胡体安在当地也算名人了,又是30多岁的壮年,跟一个15岁的身材瘦小的家童。
这要分清楚是真是假,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
然而这么明显的漏洞,各级官员审来审去,拖了三年,河南巡抚涂宗瀛都调任两湖总督了,也没审出一个什么结果。
因为王树汶声称自己是邓州人,案件最后落在邓州县令朱光第手里。
此事惊动了光绪皇帝,他下旨要求彻查。
只是还没开审,朱光第就感受到巨大的阻力。
前任南阳知府任恺写信威胁让他维持原判。
尽管朱光第为人正直,不畏强权,找来了王树汶的父亲,让他们父子相认,证实了王树汶的身份,但是依然没能的还他清白。
3
前任南阳知府任恺,在官场里很有一套。
王树汶的案子,他亲自审理过也早就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可是他之前受胡体安的贿赂,才维持原判,要是案件真相大白,任恺肯定会被追责。
为了逃避责任,任恺明知道王树汶是被冤枉的,他还上蹿下跳,制造矛盾,他虽然没让朱光第低头,但是却让新任巡抚李鹤年产生错觉,认为如果自己改判,可能官位不保。
于是李鹤年坚决要求维持原判。
像任凯这样被胡体安收买的各级官员自然是欢喜鼓舞,有的不想忤逆李鹤年的也选择了沉默。
又经过两年的拖延,各方势力最后达成共识:
王树汶虽然不是胡体安本人,但他身为家童可以算作从犯,理应问罪,从重判处死刑。
时隔五年之后,经过各级官员多方审理,真凶仍旧下落不明,被骗的家童,因为害怕主人外加有点贪财被判处死刑。
至于真罪犯胡体安似乎真的跟案件没有什么牵连了。
这个结果,上报皇帝,震惊朝野。
言官大臣感觉荒唐至极,纷纷上奏折弹劾河南巡抚李鹤年,说他玩忽职守、包庇下属、草菅人命。
光绪皇帝也不满意,命令河道总督梅启照速速重审案件。
梅启照当时都准备告老还乡了,不想在官场树敌就维持了原判。
王树汶再次被押往刑场,准备接受被斩首的命运。
认命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老天对他分外开恩,关键时刻刑部尚书潘文琴救下了他。
经过明察暗访,刑部尚书潘文琴了解了案件的经过,他觉得真是太荒唐了,就奏请光绪请求让刑部重审此案。
这个时候,李鹤年却找到了潘文琴,让他不要得罪同僚,这个案件牵扯的人不在少数,让他好好想想自己的未来。
这番话说得是实情,也是威胁。
思量再三,潘文琴也觉得实在没必要因为一个小老百姓开罪这么多同僚,就决定维持原判。
随后,潘文琴工作调动,张万年接任了刑部尚书。
此时从案发到现在,经过9年仍没有审结的案件,光绪皇帝感到愤怒,此时也惊动了慈禧太后。
光绪皇帝下令,让新任刑部尚书张万年彻查此案。
还没等审理,他就收到了前任潘文琴的信,原来卸任后的潘文琴心中始终过意不去,他一直惦记着王树汶一案,他想让自己的后辈来救这个无辜少年的生命。
他信中着重说了王树汶一案的审理结果,应该是错误的,犯人是被冤枉的。
看完信后,张万年直接把这封信上缴呈给光绪皇帝。
这封信让慈禧太后也震怒不已,在她的支持下,光绪皇帝下令把审理过此案的官员全部问责,被发配的发配,被降职的降职,多名官员深受牵连。
任恺、李鹤年、梅启照也都受到了处罚。
从案发到结案,历时近10年,王树汶在狱中蹉跎岁月,几次险些丧命。多位官员出于各种缘由包庇罪犯,非要草菅人命,最终都被问责。
最奇葩的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胡体安,却逍遥法外不知所踪。
4
其实,在腐败的清朝司法体系中,这样的案件并不罕见。
这类事情还有个专门的名字——“宰白鸭”。
所谓“宰白鸭”就是指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犯了官司时,就出钱收买穷苦人家的子弟或者一些无业游民,来顶替真正的罪犯去认罪坐牢接受审判。
通常涉及的案件都不会太小,毕竟必须要有一个“罪犯”才能有所交待的案件,大都是需要牢底坐穿或者人头落地。
对于顶替者而言,这种明知道下场不好还为了钱财主动送死的行为,就好像因为贪好吃的而被人肆意玩弄、宰杀的白鸭,所以人们把这种事儿称为“宰白鸭”。
根据资料显示,“宰白鸭”这种恶俗最早是在乾隆年间出现的。
当时,在福建的漳州、泉州和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区,因为各种原因当地经常发生一些重刑案件。
曾经有一位陈知府,发现一个16岁的少年,似乎是替人顶罪的。
陈知府不忍心问罪,也想把真凶绳之以法,就劝说少年说出实情。
最终,少年说家里太穷,孩子又多,父母就把他卖了十几两银子替人顶罪。
对于少年的说法,他的父亲却坚决否认,他信誓旦旦地说,儿子就是罪犯,还催促官府快点结案。
经过陈知府的暗中调查才得知,他的父亲早将卖儿子得来的钱花光了,如果不让儿子顶罪,那这笔钱也没法退还给人家。
陈知府也自知这件事摆不上台面,最后少年只能被上司判斩立决,然而他发现,这样的糊涂案换来的却是皆大欢喜。
富人公子花了些许银子就安然无事;少年的父母家里孩子多,只要能换银子,他们还可以继续卖儿女;官场众人,结案有功还能得到嘉奖。
这个结局,是大家都想要的,只是一个穷苦孩子的性命,似乎那么微不足道。
他的死符合很多人的利益,大家只要自己有利可图就好了,至于人性伦理全都抛之脑后。
5
这一切归根究底,都是因为封建社会的黑暗,当权者只手遮天,老百姓们生存不易甚至出现卖命活命这样泯灭人性的事情,既可悲又可怜。
有史料显示,在清政府的腐朽统治下,“宰白鸭”现象非常严重,每年因此而枉死的人,竟然有“百数十起”。
随着民国政府的建立,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才使得“宰白鸭”事件有所减少,但是也没能完全杜绝。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阶级的消失人民当家做主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再也不必忍受封建贵族的剥削和欺压。
“宰白鸭”这样的糟粕才从此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依法治国是我党的执政理念,这让我国司法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公平、公正早已成为社会主旋律。
我国有完善的法律机制,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必担心遭遇冤假错案。
在如此健全的体制保证之下,相信我们的国家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