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社会男多女少,据不完全统计,有3000多万男光棍。娶妻难,成为一个社会大难题,令很多人头疼不已。清朝是我们最近一个封建王朝,那么清朝的穷人娶不上老婆,到底是如何延续香火的呢?要说清朝的方法,说起来有些有违伦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一探究竟!
说起古代,很多人都认为古人都是三妻四妾,不缺老婆。然而,这是一个误解,所谓的“三妻四妾”那是王公贵族和有钱人们的特权,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很多穷人也是连老婆都娶不起。
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对于传宗接代这件事情看得尤为重要,重男轻女思想更甚之。对于古人来说,没有后代,准确说没有儿子,这一辈子就白活了。正是由于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导致男多女少,再加上权贵们妻妾成群,更是雪上加霜,穷人们想要娶上一个老婆,不比我们现在简单。
特别是在清朝,人口大爆发,人多地少,贫富差距巨大,一大堆穷人更是娶不上老婆。然而,延续香火的魔咒还在头上,清朝的穷人们为了娶上老婆,延续香火,更是煞费苦心。为此,清朝的穷人们竟然想出了三个有违伦理的办法,令人不齿。
一是一妻多夫。既然富人们有一夫多妻制,穷人没有办法,就想出了一妻多夫制。这个一妻多夫制,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妻子有多个丈夫,这也是资源有限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据清朝一些地方的县志记载,有些清朝的穷人,一家人兄弟很多,家里穷得叮当响,就直接凑钱,兄弟几人不得不共娶一个妻子,生育孩子,延续家族香火,兄弟众人共同抚养。
二是换妻。这个比上面的一妻多夫制要好一点,就是家中有男丁和女丁,但是男丁娶不起老婆,就找一家同样情况的家庭,两家对换女丁,嫁给对方家中的男丁,以此达到娶妻,延续香火的目的。此举完全就是将家中的女丁像货物一样进行交换,可悲可叹。实际上,此法延续了很久,在以前很多穷的地方,依然存在。
三是租妻。准确的叫法是“典妻婚”,这个在清朝十分普遍,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或者是出租出去,给租方生育孩子。清朝的穷人无法维持生计,会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收取租金,用于维持生计。出钱租妻的一方,没有钱财支付高昂的婚嫁费用,可以用较少的钱财租赁一个老婆,完成延续香火的重任。
清朝的“典妻婚”会根据租金的多少来确定租赁的期限,或者在完成了延续香火的重任之后,就会将其归还给原来的夫家。在租赁期间,妻子不得与原来丈夫见面,与之前的家庭暂时割裂关系。实际上,这种制度不仅有悖伦理,而且还为违法的,一旦立定契约,就是违法,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清朝租妻的时候不立契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虽然清朝的衙门也知道此事,但人家也没有订立契约,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因此,租妻在清朝非常普遍,愈演愈盛,甚至还成为了一个产业。
由于封建思想的毒害,古代的女人沦为生育工具,而“典妻婚”更是将女人当成生育的工具进行交换,对古代女人们的身心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真是一个扭曲任性的制度,有悖伦理,令人不齿。
古代的“典妻婚”,实质上就是一种人口买卖的体现。不仅在清朝十分流行,而且在民国的时候依然存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停止。万恶的旧社会,真是对女性的毒害太大了。感恩当下美好生活,努力工作,用双手来创造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