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的大文人徐珂,曾经担任过袁世凯的幕僚,还曾担任过当时上海《外交报》等多家报刊杂志的主笔编辑,文采斐然广见博闻。他精心收集了清朝的文集、笔记、札记等资料,整理汇编成《清稗类钞》一书,堪称研究清朝社会、人情百态的小型百科全书,具有很高史料价值,其中就记载了囚犯脖子上刀疤引发的一件奇事。
顺治年间,有个叫张立山的山东人,在浙江开化担任县令。在任期间,他曾审理过一个案件。有个盗匪叫木子雄,因为贪图金银财物,拦路行凶杀伤人命,案发后被捉拿归案。张县令秉公办理,因木子雄手段恶劣,杀人越货罪不容诛,判处以斩首之刑,然后按照惯例,把案卷公文申报朝廷等待审批。批文刚下来,还未等给木子雄执行斩首,张县令老家母亲病故,按照当时规矩,他需要回乡守孝三年,即所谓“丁忧”。
朝廷新指派一位王某,前来接替张县令,二人交接后,张县令就匆匆卸任,返回老家料理后事,守孝三年。三年过后,张立山再度出山,被派驻到江西铅山担任县令。到任不久,境内发生一起案件,一个盗贼被捕获,此贼十分凶悍,被追捕时拼命反抗,把一个捕快的脑袋都给砸伤了。张县令亲自升堂问案,盗贼被押到堂上。
张县令一见这个人犯,恍惚觉得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来在何处见过。审理过程中,人犯脖子上一条深长明显的刀疤,“脑后刀痕宛然”,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于是盘问人犯刀疤的来历,人犯支支吾吾闪烁其词,不肯明说。张县令“视其貌,若素识者”,听他的口音,是浙江开化一带口音,起了疑心,立即严加审讯。人犯吃打不过,终于招供,他就是当年在浙江开化犯案的大盗木子雄。
张县令大吃一惊,追问道:“当年你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为何会在此处?”木子雄也认出来,张县令就是三年前的主审官,自己竟然又犯在他手里。知道难以隐瞒,如实交待:当年他确实被执行斩首,但行刑的刽子手一刀下去,“刀适中颈骨,身仆首未殊”,刀砍在颈骨上,他疼痛之极昏了过去。半夜他悠悠醒转,居然发现脑袋还在脖子上,虽然受伤不轻却未伤及要害。他四顾无人,连夜出逃跑到江西,隐姓埋名,不料今日再度被擒。
张县令闻言后半信半疑,刽子手刀下逃生之事闻所未闻,古来罕见,他担心其中有更大的隐情,不能排除行刑者私下收受钱财、故意放过人犯的可能。他立即整理案情写成公文,上报江西巡抚,江西巡抚也很吃惊,急忙把公文跨省转交浙江巡抚。浙江巡抚闻听后更是又惊又怕,“浙抚大骇”,属下私放死囚,是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事,他立即派人调查,把当年负责处斩木子雄的县令王某、刽子手,全数拘押审讯。
经过审理,案情真相大白。原来,当年开化县地处偏僻人口稀少,明朝时一直是把死囚押解到省里行刑,清朝改了规矩,人犯就地处决,全县居然找不到一个刽子手,“开化向未戮人,无善于行刑者”。没办法,只能找了个胆子大的人,临时充任刽子手。新手什么都不懂,大概不想让人围观,居然把行刑时间定在半夜三更。
行刑之时,新任刽子手高度紧张,战战兢兢,一刀下去,囚犯木子雄当即倒地,一动不动。刽子手已经胆战心惊,实在没有勇气仔细验看,人犯是否已死,“刀砍而仆,疑其已死”,拿个草席一盖,想着第二天早上再来仔细查看。谁知天亮后他再来现场,人犯无影无踪。刽子手急忙禀报县令王某,王某一听就知道坏了,人犯极有可能潜逃,但他思忖再三,怕上司责罚,二人就没有声张,想着也许不会有人知道,想就这样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