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动物的身体本是神话中的物种,比如女娲伏羲就是人面蛇身,但是神话终归是神话,本不该与现实混为一谈。
但清朝光绪年间,两名乞丐带着一条‘人面蛇’在街上表演,那时候大多数人都比较封建,对于这种人面蛇身、神话里存在的东西保有很强的敬畏之心。再加上二人将‘人面蛇’包装成世间灵物,这样的表演自然能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声势浩大的表演自然也会引起官府的注意,加上之前报案的人口失踪,与之联系在一起,很快查明这两名乞丐就是掳抢杀害儿童的凶手。
他们将儿童带入深山,砍断四肢,,削去身体部分地方,使得剩余的身体能放入蛇皮中,再给予加工,最后变成街头表演的‘人面蛇’。
‘人面蛇’的制作过程可谓十分残忍,在极为简陋的环境下,被砍断四肢之后的儿童基本无法存活,只能多次实验,所以一个‘人面蛇’的背后可能是多个孩子的牺牲。
对此不仅仅是‘人面蛇’,还有‘人面虎’、‘罐中人’、‘人面熊’等各种身体人头,以这种奇形怪状,异样的东西来博取人们的关注,从中获取利益。
最初这种采生折割是用在巫蛊之术和祭祀上,被迷信地认为,杀人后将其肢解可以采收其生魂。
之后被职业乞丐用来制造残废和‘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获得路人施舍大量的钱财。
因为采生折割太过残忍,在古代的律法当中也有明令禁止的,在《大明律》中就明确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即使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会有人去做,他们除了将孩童做成稀奇古怪的物品来吸引眼球外,还会将健康的妇女儿童断手断脚变成残疾,让其沿街乞讨博取大众同情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