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中国历史人物的长轴,善恶忠奸、黑白分明,中国人似乎已经喜欢了用好、坏二字对那些历史长卷中留有痕迹的“名人”。
琦善,就是那个人们用“坏”字去对他盖棺定论的人,甚至还会加上一些程度副词,真坏、太坏了,最坏了。
博尔济吉特·琦善,满洲镶黄旗人,是个实打实的王室贵族。但在历史的认知中,他同时也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投降派代表人物,因为他对英国乞和,香港成了中国丢掉的第一寸土地,乃至今日香港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
巧了,他的家族之所以能够发家,就是因为祖上恩格得理尔,率部投附满清被封为一等公爵,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所以说,性格这东西到底有没有遗传呢?这个问题留给心理学家去研究好了。
说起琦善的仕途,靠着祖宗的庇佑,当然还有自己那一点官场上的本事,琦善的前半生过的算是顺遂。16岁,以荫生的资格分发到了刑部(此处应该感谢自己有个好爹好祖宗),18岁成为正式补官,从此官场得意、飞黄腾达。到29岁时的琦善已经成为了河南巡抚,这里就不得不夸夸他混迹官场的能力了。
到鸦片战争前夕,琦善的身份是,一等侯爵、文渊阁大学士、直隶总督(后改两广总督)、钦差大臣,有点多记不住对不对?没关系,他本人对自己这一连串有用的和没用的身份做了一个相当精辟的总结。在鸦片战争的第一次停战谈判期间,琦善如此这般向洋人介绍自己,自称“本大臣爵阁部堂”。不知道,当时的翻译能不能准确的向外国人表达出琦善的位高权重。个人意见,我想大概洋人是没得听懂的,不然也不会发起虎门之战,直接把本大臣打得既没了臣也没了本。
第一次鸦片战争是琦善人生的转折点,让他的后半生远远没有前半生那么辉煌。同时,鸦片战争也是后人给他贴上“坏”这一标签的开始。
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知道,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而较多数中国人也知道,在中英《南京条约》之前还有一个《穿鼻草约》和《广州和约》
但其实,英国人没少从这两个条约中捞到好处。该割让的土地、该赔偿的白银,英国人照样该占的占、该拿的拿。
和英国人签订《穿鼻草约》的人就是琦善。1840年,英国舰队到了广州后,先后发起第一次广州之战、第一次厦门之战、第一次定海之战,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就把舰队开到了天津大沽。
坐在龙椅上的道光皇帝抬了抬屁股,终于坐不住了,一道旨意降到了琦善的头上。随后,琦善接替已经被革职的林则徐和邓廷桢等人,受命为两广总督,与英国贸易代表义律开始谈判。对于琦善的争议也由此开始。主要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关于琦善主张撤防、拒绝向虎门增兵,导致关天培战死;二是他私自签订《穿鼻草约》,把香港拱手相让。
关于琦善拒绝增兵虎门一说,史料中提出从1840年12月份琦善到达广州正式署理两广总督开始,截止到1841年2月上横挡战役爆发之前,琦善共计4次增兵虎门,勇丁共计3000余人。3个月的时间增兵3000人,不管从速度上还是数量上都可以看出,说他拒绝增援是假,但是敷衍之意还是有的。毕竟琦善从始至终都是希望以“求和”的方式结束这场战争。
英军到达大沽口的时候是1840年8月份,到了1841年1月,谈判迟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也是义律发动虎门之役的原因所在。外交上,义律搞不懂中国官僚风气的复杂性,一再的拖延让他早就没有了和谈的耐心,只能通过战争再一次施压。
由此可见,义律的妥协心态和求和心理以及拖延战术是明显的。
至于琦善私定《穿鼻草约》,割让香港岛一事,此事是让琦善戴上“卖国”这顶帽子的铁证。在《天朝的崩溃》一书中,茅海建先生在对史料的考察研究后指出,香港的是琦善与义律在外交谈判上的一次对信息的错误理解和判断。
虎门之役的第一阶段沙角——大角战役爆发后,英军迅速占领的大角和沙角炮台,在英国军舰猛烈的攻势下,琦善的求和心理完全占据了上风。于是,琦善照会义律,英军如若归还此前占领的定海和现今攻下的沙角、大角炮台等处,他可以上奏道光皇帝,请求在珠江口外给予“寄寓一所”。于是义律提出割占尖沙咀(即今日九龙)、香港两地。琦善在给予义律的复照中回应,英方只能选择一处“寄遇泊船”,俟英方选定后,由他上奏请旨。
书中的史料如此记载,那么英军又为何会强占香港呢?茅海建先生指出,义律歪曲了琦善的意思,他在1月16日照会琦善,声称以“香港一岛接收”,另外私请琦善释放此前被捕的两名外国商人。
于是就有了产生争议的一篇回文:
照得接据贵公使大臣来文,均已阅悉。现在诸事既已说定,所请释放.......
其他的已经不重要了,定义历史的文字已经出来了。“现在诸事既已说定”这种含糊其辞的说法,什么诸事?诸事是什么事?琦善什么都没有解释,甚至道光皇帝的奏折都还没有拟好,就从琦善的嘴中说出了“说定”二字。
既然“诸事既已说定”了,那义律还等什么呢?1月20日,义律就抓住“诸事既已说定”这短短6个字,单方面公布了《穿鼻草约》,派舰队开赴香港,强占香港岛。
并没有历史资料表明,义律对于抢占香港岛一事是“歪解”了琦善的外交用意,“歪解”一词是茅海建先生依据史料的分析和判断。也就是说,这完全是一场由于误会而导致的重大外交失误。
对于此,我持有个人意见。历史的研究是学习历史的人对于史料和文字的分析和理解,因此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于历史的认知或许是有差别的。因此作为一个爱好历史的人,我对于历史的认知也有着自己的判断和理解。
在我看来,史料是史料,它是人们考察历史的官方依据。但官方资料是难以真实的反映历史人物当时的心理活动。
人心是复杂的,说义律不明白清政府庞大的官僚系统的复杂和腐败我同意,但是说他“歪解”琦善的外交用词,我怕是不能苟同。
义律此时的身份是接替先前因病辞职的堂兄懿律为侵华英军全权代表,他此前的身份是驻华商务总监、贸易谈判代表。义律本人于1834年就跟随律劳卑勋爵抵达中国,1836年开始正式出任驻华商务总监一职。律劳卑是英国皇家海军职员,是出类拔萃的外交家,对于把香港作为英国在东方的第一个殖民地这件事情,律劳卑早有预谋。义律作为他一脉相承的接班人,若说没有这个私心,那是说不通的。再者,作为贸易谈判代表,为自己的国家谋求利益是他的本职工作,一个和中国人打了六七年交道的驻华商务总监说他曲解用词,有些牵强。
如同茅海建先生所说,琦善或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卖国求荣”,但是他的官僚风气、拖延蒙混、畏敌求和,是完全称不上是个好人的,更称不上一个“忠”字。
前有琦善,后有李鸿章。后者在历史中的争议比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对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破坏力度最大最强的条约基本上都是李鸿章最为代表签订的,比如《马关条约》、《烟台条约》、《辛丑条约》等,这些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苦难。所以说他是卖国贼有人觉得丝毫不夸张。可也有人说,李鸿章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不是他也会是别人。
就如同说琦善和李鸿章等人是“卖国求荣”、“崇洋媚外”的大奸之人,无非是因为他们是清朝那个腐朽落后的官员的代表人物,一个是贵族的代表、一个是权臣的代表。无论是贵族公爵还是权臣宰辅,没有人在乎中国平民百姓的生命。人们痛骂他们,其实是在痛骂那些毫无为民之心,利欲熏心的腐朽的官僚们。
而他们所谓的忠心,也并非忠于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当时民族意识尚未觉醒,人们所信仰的是“三纲五常”,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忠于君权,企图用求和的手段来维护这个王朝最后的“体面”。因此,若真的以他们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而评价他们为国家的忠臣,倒是真的不必这么洗。
在你的认知中,曾经是如何定义这些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