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耀琳的故事
清朝末年,伊通州四台子出了叔侄四位进士,最出名的是齐耀琳。他做过河南总督、天津道尹、直隶按察使和江苏省长。这人为官清正廉明,人称“齐青天”,他的故事流传很广。
严惩庞六
一天,有个叫薛四的穷汉,口喊“冤枉”,里倒外斜地跑上大堂。薛四说,他的三间青砖瓦房被富户庞六赖去了,请县老爷做主。齐耀琳一听,心里话,新鲜,打关里到关外,坑蒙拐骗的倒是不少,还没听说不能藏不能掖的三间瓦房被人赖去,吩咐带上庞六。庞六迈着方步走上大堂:“老爷找小人何事?”齐耀琳问,“你知罪吗?”庞六说:
“小民无罪*”“不知罪?哼,有人告你赖房子!”庞六理直气壮地说:“是吃了‘割食’花钱买的!”
原来当时当地有个风俗,办买卖房屋土地,甚至婚嫁大事,可以不写契约文书,请来几个有头有脸儿的电不错①坐到一起,酒肉之后,就算了事,既表示喜庆,又可为证,这就叫吃“割食”。这种习俗,在当时的法律上是承认的。
庞六回完县太爷话,又转向薛四:“穷不起呀,买卖房子可不是小孩儿玩儿,说不玩儿就不玩儿了!”薛四真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清”,只管叩头流血,求县太爷做主。齐耀琳知道其中必有文章,突然大喝一声“胆大庞六,你竟敢欺骗本官,你们根本没吃‘割食"!”“真的吃……吃了!”庞六结结巴巴地说。“可有人为证?”“这些人可为证。”庞六说着,顺兜里掏出一张纸,那上边有一串儿吃了“割食”的人名单“一会儿,王金,刘宝,冯柱、孙财、邢富一些人等被带到堂下。齐耀琳问:“你们哪个是没吃‘割食"的?”堂下异口同声回答:“都吃了。”齐耀琳命令他们一个个上堂讲话。先问王金:"‘割食’上吃什么?”王金说“吃的馒头。”又问刘宝,刘宝说“吃的饺子。”再问冯柱,冯柱说,“吃的面条。”后问孙财,孙财说:“吃的是烙饼。”几人说的完全不一样。又问庞六,庞六“刷”一下脸白了,脑袋耷拉下来了。
齐耀琳微微一笑,喝令重打庞六五十大板,同伙儿人都被乱棍打出,限令两个时辰给薛四倒房。老百姓都夸齐耀琳为官清正,智慧过人.
①电不错:乡村中的头面人
巧断人命案
齐耀琳刚到苏州文丘县当县令,就听说狱中关着一个叫香梅的姑娘,已被定为死罪,眼看就要问斩。齐耀琳问犯了什么罪,手下人说,听说是谋害未婚夫。齐耀琳来到监狱,问香梅为什么要谋害未婚夫。谁知不问还好,一问姑娘羞愧难当,气得昏死过去。等到醒来时,姑娘嘴里叨咕着,反正人已死,快送我上法场吧!再问什么也不说了。
齐耀琳觉得此案确实可疑。他问清了香梅的家乡住处,吩咐抬轿下乡。一到香梅的家乡三岔河,满街都风传香梅因奸情杀人,可是叫起真儿来,又无人作证。一天,来个爱扯老婆舌的神婆子,说头几天看见过香梅同几个男人勾勾搭搭,后来她的未婚夫强子就死了。
齐耀琳问那几个男人是谁?神婆子不答,慌忙溜走了“齐耀琳大声喝道:“事情都坏在你们这些望风捕影,搬弄是非的小人身上!
”经过查访,齐耀琳探明了案情:香梅和她未婚夫强子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有一回,强子在稻田地拔草,忽然下起瓢泼大雨,急忙跑到村头香梅家避雨。见未婚夫浇得落汤鸡似的,香梅心疼地把他让到屋里,换好了干衣服,就下了厨房,刷锅点火。不一会儿,端上热乎乎,香喷喷的一碗面汤。谁知,强子喝下两碗,突然面色铁青,口吐涎水,“咕咚”一声栽倒了。姑娘七捶八叫,好一阵,不见动弹,人已死了。姑娘一头扑在他身上,哭得死去活来。很快惊动了她的父母,也惊动了乡亲邻里。县衙当即来人,以香梅“面如桃花”,未婚夫又死于她手,必有奸情为由,定了死罪。
齐耀琳越听越觉得案情可疑。他从狱中提出香梅,让她再下厨房,按照给强子做面汤的法子再做一回。姑娘又刷锅,又点火,齐罐琳让众衙役把守庭院,自己拿一口青铜剑,躲在厨房门后。不一会儿,厨房中香气扑鼻,就听挂满蜘蛛网的房箔刷刷地响,像有什么东西爬动。定神一看,齐濯琳吓了一跳,一条三尺多长的大她蜒,翘着好高的头,正朝面汤锅里张望,嘴里漏粉一样淌着涎水。害人精原来在这儿!齐耀琳看准了,一跃上前,挥动手中青铜剑,把那个精怪斩为两段,“哧”冒出一股黑红色的浓浆。把那锅面汤拿来喂猪,猪死,喂狗,狗亡。案情大白了。
香梅一头扑到齐耀琳面前,连喊“齐青天”从这以后,齐青天巧断人命案的故事就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