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人李振青在文言作品《集异新抄》中讲过一个故事,颇有些趣味。他说华亭县有个农户名叫陈二庚,父母双亡,孤身度日,三十几岁还没能娶妻。一日,有个逃荒到此的妇人到他门前讨水喝,他见那妇人有几分姿色,于是就强行将其留了下来,不顾对方反抗,硬是将生米煮成了熟饭。那妇人见事已至此,自己也正愁没有地方容身,于是跟陈二庚结为夫妻。
乡亲知道此事后,开玩笑说小偷会偷东西,而陈二庚会偷人,他比小偷更有道行。陈二庚听到这些话不以为然,反倒对别人说:“早晚我还要偷个更好看女子当小老婆。”
乡亲都认为陈二庚说大话,谁料陈二庚却真的说到做到了。跟那个逃荒的妇人成婚一年多,那个妇人始终不能怀孕。陈二庚埋怨她是个不会下蛋的鸡,不能给自己生儿子,留在家中也是个吃白饭的废物,多次扬言要把她赶走。
一天,陈二庚去城里贩卖杂货,回来的途中,见一女子倒在路边。他以为是个死尸,靠近一看,还有口气。见她面黄肌瘦,八成是饿晕了。陈二庚认为这是天赐良缘,于是将其拖到无人处,做下好事之后,将其背回家中,灌了些米粥之后,那个女子苏醒过来。
这个女子也是个逃荒之人,跟家人走散后饿晕在路边,尽管她知道陈二庚不是什么好人,但因为被其玷污,自己也为了能吃口饱饭,于是答应给陈二庚当小妾。
陈二庚自此有了一妻一妾,整天在外人面前炫耀,说他当年的誓言成真,“偷”了个女人给自己当小老婆。
自从有了小妾后,陈二庚再也不跟大老婆住一块儿了。很快,小妾有了身孕,陈二庚十分高兴,但大老婆却恨得咬牙切齿。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小妾为陈二庚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陈二庚认为老天有眼,让他陈家续上了香火。但他并不知道,从这天起,大老婆就钻营心思,一心想要将那个无辜的孩子弄死。
一个月后,趁着陈二庚带着小妾去城里看郎中的机会,大老婆偷偷将孩子抱到河边,狠心扔进河中。等到陈二庚和小妾回来后,她谎称自己光顾着下地干活,而没有顾及到孩子,孩子八成是被人偷走了。陈二庚犹如晴天霹雳,将大老婆痛打一顿也无济于事,只能求人帮着找寻孩子。
然而这个孩子命不该绝,被陈二庚的大老婆丢在河中后,顺水飘荡,恰好被一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妇女看到,那个妇女急忙将孩子捞起来,认为是老天爷赐给自己一个胖儿子,顾不得洗衣服,欢欢喜喜地抱着孩子回了家,却将捶打衣服用的棒槌丢在了河边。
陈二庚的大老婆虽然将孩子丢入河里,但唯恐不死,于是偷偷沿着河边看水中动静,走了很长一段路,见没见孩子的踪影,她便放心了。正要往回走时,猛然看见河边有个棒槌,她急忙捡起来,发现棒槌很新,于是将棒槌拿回家挂在床头,留作己用。
当夜,有个盗贼入室行窃,摸到陈二庚的大老婆房中后,将大老婆惊醒,盗贼情急之下,拿起床头的棒槌朝其额头猛击一下,大老婆被砸的脑浆迸裂,当场死于非命。
天亮后,陈二庚发现家中出了人命案,急忙报了官。官府派人查验后,认定凶器是那条棒槌,又发现棒槌上雕有天生号染坊的字样,于是将天生号染坊中的人带到公堂审问。赶巧捡到孩子的妇人正是天生号染坊的工人,她诉说捡到孩子丢了棒槌的实情,县令命人查过后,认为她所说属实,将其无罪释放,但孩子必须归还陈二庚。
李振青评价此事:陈二庚的大老婆害人害己,若不是因为嫉妒而狠心丢掉小妾的孩子,又怎么会凑巧捡到棒槌。若不是因为捡到了棒槌,也许就不用横死。这一切或许就是因果报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