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中清朝皇帝经常用“罚俸一年”惩罚出错的官员,这样的惩罚对官员的生活有多大影响呢?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确实没毛用。
清代官员工资少的可怜,京官一品的年俸是180两,恩俸是270两,恩俸基本上相当于“养廉银”,是一个意思。外官总督的年俸也是180两,养廉银就多了,能达到15000两。单从这两个指标看,罚俸一年对于一个总督来说,实在是九牛没有一毛啊。那么对于京官来说是不是打击很大呢,其实京官更不当回事。
在古代,能做京官就不愿意外放做官,并不是舍不得离开繁华的京城。那是因为所有的官员除了这些国家承认的工资和补贴意外,还有一部分收入是国家默许的“陋规”收入,而且这部分收入远远超过工资收入。
什么是陋规收入呢?那名目可就多了去了,比如我管印章,你找我用印,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称为“印规”;学官收取士子的定期送礼,有点像现在的研究生给导师送礼,称为“学规”;监狱长收取犯人探监钱,称为“监规”;本地商贾给地方官逢年过节送礼以求保护,称为“年规”、“节规”等等……只要涉及一点点权力,都有金钱收入。
正因为官员们有这么多不成文的“陋规”收入,所以俸禄不俸禄的无所谓,有权就有钱,这也就是为什么“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啦。
京官除了以上收入,还有更大的好处呢。京官管审批啊!外官报上来的刑案、项目、钱粮款预算、公费开支报销,哪一个不得京官审批,所以,“陋规”收入更是丰厚。另外,还有一个发大财的机会,那就是每逢考课(就是考核)之年,各级地方官纷纷送礼拉关系,所以,京官日进斗金不是梦啊。
内务府银库
除此之外,公款私用或盘剥公款也是普遍现象。以工部和内务府城建的工程为例,一般只有30%的款项用到工程项目上,其余都被层层克扣和瓜分了。
为了限制官吏挥霍公费,清代后期开始规定了官员的公费银,类似于我们现在的领导班子职务消费,军机大臣每年招待费等24000两,尚书10000两,各部院司官员,从2400两至180两,共分七等,结余归该官所有。结果导致了公费开支个人所有合法化。
综上所述,“罚俸一年”真的没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