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委员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70年代,总部设在勒德洛。它最初的建立是为了管理和控制威尔士亲王的庄园和土地。
爱德华四世统治
边境委员会的成员由国王任命,包括伍斯特主教、里弗斯伯爵、格洛斯特公爵、爱德华王子、威尔士亲王和其他亲王宫廷成员。在赫里福德郡和什罗普郡发生骚乱后,自治市议会被赋予处理边境事务的权力。
尽管爱德华王子试图在威尔士发挥自己的作用,但许多事务仍然受到爱德华四世和与他关系密切的边境领主的影响。爱德华四世死后,英格兰的王位在短时间内频繁更迭,边境委员会失去了王权的保障。它时不时举行,作用越来越小,经常被玫瑰战争打断。常设机构。
鉴于威尔士边境地区势力复杂,亨利七世试图利用边境委员会与都铎王朝巩固约克派势力。1489年,亨利七世重新启动边界委员会,并任命亚瑟王子领导委员会,利用亚瑟王子的约克血统加强行政的合法性。
此时的亚瑟王子年幼,王子的事务主要由贝德福德公爵贾斯帕和里斯·托马斯爵士辅佐,其余成员多为英国人。亨利七世不想控制贾斯珀的边郡委员会,也没有与边郡委员会的实际管理划清界限。边境县委员会的地位在王权的介入下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其管辖范围扩大到切斯特、萨洛普、伍斯特、赫里福德、格洛斯特和布里斯托尔。
总的来说,前者大多身体虚弱,无法控制杀人、叛国等重罪,但盗牛则难以控制。亚瑟王子去世后,边界委员会由史密斯主教接管。在史密斯等人建立的网络的帮助下,边境县委员会在亚瑟死后仍然存在,并在处理债务和迫害方面发挥了作用。随着威尔士不再是明显的威胁,亨利七世将注意力转向英国事务。史密斯主教去世后,布莱斯主教和约翰·沃西接管了委员会的工作。
亨利八世在位期间,边界委员会的规模和地位得到提升,并有权审理国王委托的案件。
到1525年,亨利八世更多地关注英格兰事务,并在很大程度上将威尔士权力置于沃尔西的控制之下。1525年至1527年,亨利八世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曾让玛丽公主出任边防委员会主席,以提高玛丽公主的地位。在此期间边郡委员会扩大到340人,不仅获得了更多的司法行政权力,而且威尔士的所有审判都被移交给边郡委员会,以化解星室法庭审理的僵局。随着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愈发严重,玛丽王后的地位急剧削弱,边防委员会的声誉也受到影响。
到1630年代,边境委员会的地位下降,面临更多的反对。一方面,边境委员会的职能经常受到边境领主司法权的影响。另一方面,边区区委人员构成也不稳定。沙皇不在期间,边区委员会的工作由司库管理,没有专人负责。到1533年,边境委员会甚至没有稳定的官员来开展业务。同年,爱德华·克罗夫特爵士致信克伦威尔,作为主教,边境委员会无权对谋杀案判处死刑,因此希望派人主持正义,否则威尔士人民将更加.“野蛮”和恢复秩序不会那么容易。
其他皇家专员向亨利八世提出建议,包括将英国普通法引入威尔士、改革边境委员会制度等。但由于此时亨利八世正忙于婚事,这些求婚并未被接受。
亨利八世时期威尔士边境委员会的改革
随着叛乱的再次发生,英国对威尔士的控制减弱,边境县委员会的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国王的首席大臣托马斯·克伦威尔根据亨利八世的指示改革了边境县委员会。按照克伦威尔制定的计划,边境郡委员会已经不是专门为国王处理边境地区事务的机构了。相反,它取代了威尔士亲王的内廷,成为枢密院的一个部门,管辖整个威尔士,包括原来的边境地区。在地区层面上是合法的,并且可以抵抗边境领主的影响和干涉。为此,需要将原本分散在公国和边境郡委会的管辖权集中起来,让整个威尔士都归边境郡委会管辖。
由于各州的不确定性和松懈,边境领土委员会的组成发生了变化。人力资源顾问一共12-18人。这些军官并非由威尔士当地民众选举产生,而是由国王直接任命。边界委员会和主持事务的人最初主要从英格兰的主教中选出,但后来从与威尔士有密切联系的贵族中选出。
由国王任命,他拥有边境地区委员会首席法官和中尉的军衔。它拥有更大的力量,总部设在威尔士。必要时,贵族、骑士和其他公民被召集到委员会,如果他们不按规定参加委员会的工作或不履行服务义务,将被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还有一个代表团,通常由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切斯特法官担任主席。顾问包括4-6名法律顾问,其中一名是切斯特的首席大法官,其余是来自威尔士的法官。从1542年开始,另一位国王的首席检察官参加了该委员会。
边境委员会的大部分主要官员都交给了英国人,以确保英格兰对威尔士的控制和影响。威尔士人可以在边境委员会任职。虽然法律要求包括边界委员会在内的所有威尔士法院都使用英语。但除了在16世纪担任秘书职务的约翰·普林斯爵士和威廉·摩根爵士外,很少有威尔士人被任命。
英国议会立法扩大了边界委员会的权力,边界委员会本身无权在威尔士立法。在克伦威尔等人的影响下,英格兰在1534年至1544年间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赋予边境委员会许多权力,并相应地扩大了其职能范围,主要有:执行英国法律、王室政策和命令、提名等。向威尔士大法官和枢密院以及威尔士国王报告;调查威尔士犯罪,审理威尔士刑事、民事和衡平案件;保护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安全。这一时期边区委员会的档案虽不多,边区委员会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也难以得知,但其职权主要可以在法律上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