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发明卖官专利,清朝发挥到极致,明码标价却有“三不卖”原则
中国古代的官爵买卖,可以追溯到战国末期。《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四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尚未统一天下的秦国,为了抗蝗救灾,又一次走在列国前头,“发明”了新的财源。
秦汉时官吏制度分为爵位、秩品、职务3种。“爵”,用来区分社会地位的高低,贵族的标志,以别于“民”;“秩”是工资级别,收入多少依“秩”为准;“职”是行政位置,权力大小由“职”决定,现代干部等级制便受到了此制影响。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国首次变法时制定20级爵位。所谓“授爵封田”的说法,换种方式表述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拥有“自留田”、“宅基地”。最低一级为“公士”爵,最高一级为“彻侯”爵。时第五爵的“大夫”可以担任相当于今县长级别的“县尉”,据此推测,“公士”地位相当于地方头面人物,应该可以担任村干部、小科员什么的。秦始皇嬴政在位时允许买卖官爵。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嬴政称皇的第四年(公元前218年)十月,当时蝗虫成灾,于是政府卖爵赈灾。卖价是:“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即每缴纳1千石粟,可以授予爵位1级。所谓“拜”实际就是卖,不过比卖好听。这行情如何?这里来换算一下。粟不能直接食用,舂簸去皮后才是可供食用的小米,粟、米之间的比例约为:1:0.6,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以秦量制(体积)来算,秦时1石等于100升,1升约等于现代342.5克;那么,1石约等于68.5现代斤。600石小米就是41100现代斤,约21吨。
自此之后,历朝历代都有买官卖官的记录,或公开标价“童叟无欺”,或私相授受暗箱操作。而将买官卖官的传统发扬到极致,形成严密规范的官职“捐纳”制度,则是在清朝。
首先要说明的是,卖官并不是清朝的专利。在古代从秦朝开始,几乎历朝历代都存在卖官的事。如汉武帝为了凑钱,就经常卖官,而且犯了罪的人交点钱就可以放回去。到了东汉汉灵帝得时候,卖官鬻爵那更是严重。而大清卖官可谓是最成功,运用最深入的一个。
清朝时期在康熙年间就出现买官的行为,康熙年间整个国家非常需要金钱,康熙皇帝最终想到一个这样的办法,那就是向国家募捐自己的孩子将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读书,并且还为其安排一个职位,当官在清朝乃是非常光荣,不管是谁都想当官。
所以,清朝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为了增加国家收入,便有了两种买官方式,有一种短期募捐,另外一种乃是长期募捐,很多人为了当官就算倾家荡产也要买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十分重要,《清史稿》记载:“清制,入官重正途,自捐例开,官吏乃以资进。”这里说的“正途”,指科举考试,是最重要最正式的任官途径。而清代“捐例”的开启,也并不比其开科取士晚多少。早在入关不久的顺治六年(1649),户部就以“师旅繁兴,岁入不给,易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但此并非常例,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官职捐纳,目的性较强,只是在有特殊需要,如逢战事、赈灾等时,才“开捐”官职以充国库。
乾隆年间,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现代人民币200元左右。也就是说,今天的土豪们如果想穿越回大清朝过过官瘾买个市长当当,也就门头沟一套二室一厅的价位,那都不是事儿。
当然,这份价格表并不是一成不变。嘉庆之后,清朝所面临的各种危机越加严重,为了广开财源,捐纳制度“全面开放”。买官的越来越多,捐纳出身的官员比例越来越大,一度超过科举“正途”,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为了“竞争”,各省、各粮台竞相削价“处理”官职,卖货一样“招待”前来买官的“顾客”。好事者多,中国人又爱过“官瘾”,政府确实捞了不少钱。政府官职一般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二十千钱,九品;四十千,八品;六十千;七品;八十千,六品。想当时二千文换折一两银子,就是说花四十两银子就可当个“知州”(六品),“地市级”大员了,不可谓不便宜。如果“捐”银上万上十万的,“顾客”对政府的举人头衔、盐运使头衔,可以“自由”选择。州县上交捐银多的,清廷也加以鼓励,增加文学、武学定额以及中试名额。
清朝官员实在太多,根本就没有那么多职位可以选择,这些买来的官员根本就没有任何兵权跟实权,很多人想通过当官来将买官的钱全部都赚回来,但是这样的办法根本就无法实现,因为没有权力的官员谁会给你钱呢?很多借钱买官的,这些官员根本就无法还得上,随之想到一个这样的办法,那就是不断增加市场收费,过路费,全国十里一关,五里一卡,导致整个清朝直接衰败。
其实,能出现公开买卖管制的情况,有时候皇帝也是无奈啊,因为一旦遇到旱灾蝗灾还有一些天命难违的情况,国库里的钱十分紧缺的情况下,皇帝只能买官充盈国库了。白银五百两,或者是粮食五百石就可以做个官了。
但是,朝廷也不是没有底线的卖官,朝廷卖官有三不卖原则。一不卖的是吏部和礼部,给多少钱都不卖。二不卖的是京官,最高卖到五品郎中,再高的品级都不卖了。三是地方官,最高只卖到现在副省长级别。所以说在清朝想买官也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近日一则发现清朝买官收据的新闻引发关注。3月14日,在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市民赵先生在家中发现一份清宣统元年(1909年)的“正实收”收执。凭着这张“买官收据”,赵先生祖上的秀才赵文菴可先入国子监读书,再入仕途做官。
赵先生介绍,这张“买官收据”是他在整理家谱时意外发现。经测量,该收执长58厘米,宽28厘米,为棉纸质地,正上方有“正实收”三个大字。内中文字排列整齐,清晰易辨,详细记载了赵文菴给湖北灾区捐款的缘由、银两等内容。
该“正实收”记载,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湖北多地遭受水灾,灾民缺衣少粮。湖北筹办赈捐总局“按照四川、山东、湖南等省开办赈捐所有虚衔”,接受了赵文菴捐出的白银四十三两二钱。其落款时间为宣统元年十月初八,由河南候补道黄劝办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