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民国女性,不得不提的就是陆小曼了,胡适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陆小曼一生有过3个男人,2段婚姻:
第一段婚姻是和王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第三年,王赓被任命哈尔滨警察局局长,专注于工作和前途。少女情怀总是诗,王庚显然不能满足陆小曼的浪漫情怀,于是徐志摩走进了陆小曼的生活中了。陆小曼于1925年与王赓离婚,1926年与徐志摩结婚。
第二段婚姻是和徐志摩,陆小曼和徐志摩的再婚遭受到了强大的压力,后来在胡适的周旋下,梁启超作为证婚人,2人最终结合。后徐志摩飞机失事,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翁瑞午走进了陆小曼的生活。
陆小曼在徐志摩死后,与翁瑞午同居,后染上鸦片,与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同时翁瑞午没有抛弃发妻,两头照顾,陆小曼因此受到外界的强烈指责。
1965年4月3日,陆小曼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62岁,走完了她不平凡的一生。